看过肖晶晶写的这样一段话,深有感触:
世间有很多事我们都不愿掺和,尤其是尚未直接与自身有关的事,但没有谁是可以做冷眼旁观者,一旦被别人认定了,你就很难置身事外。
是啊,身边确实很多事,你没有或是不愿掺和,可是却都没法置身事外。
我并没有经历过太大的风浪,只能说一些身边琐事。
二十二岁时,与一位相交不久的朋友去逛街,期间朋友不停地接打电话。
第二天,另一位朋友找到我,直接来了一句
“你怎么能这样?”
“我怎样了?”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人家两口子闹别扭,碍你什么事?你掺和个求啊!”
“谁闹别扭了,我掺和什么了?你给我说清楚……”听朋友这样说,我气愤难当。
她可能也觉得冤枉了我,便平静下来跟我讲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昨天与我逛街那人与老公吵架了。应该是想拿离婚吓唬他老公。自己孬,偏拿我挑刺。
对她老公说,我去了她家,向她爸妈告状,告他怎么欺负她,然后她爸妈气的让她离婚。
我当时真是气的不要不要的,这都哪跟哪啊,天知道我连她爸妈家门朝哪儿开都不晓得!
就这样,我们绝交了。
看吧!被人认定了,你怎么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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