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滴—”该死的闹钟又响了。
顶着鸡窝头拉开窗帘,天还没亮。啊又是新的一天。
穿好校服,出了门跑到煎饼摊儿上。
“呦,小鹿啊,来俩煎饼?”
“不用,一个就行加俩鸡蛋!”
“哎,行,稍等啊!”那卖煎饼的开始忙活起来。
提着煎饼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我半路拐进奶茶店又稍了杯奶茶。
嗯,香芋味儿的。
我叫鹿晗,准高三狗,我喜欢一个人,他叫吴亦凡,是我们学校的校草,还跟我一个班。
学校里喜欢他的人数不胜数,男的女的都有,鬼知道他为什么那么招人。
我暗恋他两年。
从上高三开始,每天送一份早餐,三天不重样儿,看他吃的也挺香。
每逢跨年啊,情人节啊,圣诞节啊这些虐狗的节日,我都给他送一份礼物,送他礼物的人多的能排一走廊,我送的估计也就压箱底儿了吧。
喜欢看他打篮球,虽然我更喜欢足球,但是篮球我打的也不错啊。每次他打篮球,场外总有一群人拿着水等他接过去。他要是每个人的都拿,还不得喝死。我也给他送水,只不过给他放在外套旁边而已。
他的座位在教室靠窗户的那一列,我在靠墙的这一列,我坐最后一排,他坐倒二。也不错,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我一侧过头就能看到他的侧脸,以至于我经常上课看着他发呆。
他喜欢音乐,会弹吉他,会弹钢琴,记得有一次他的吉他坏了。我专门跑去他常去的那家店,把他原先看好的那把吉他负了一多半钱,让老板标上半价出售,不要告诉他真相。后来他买了那把吉他,我心里也挺开心的,虽然他没关注过我。
我没跟他表白过,怕他不答应连朋友都做不成,还不如一场暗恋。在学校,我极力控制住我的逗逼行为,发誓在他面前要做一个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
我喜欢他这么长时间,也没有得到他的一点关注。也是,学校里那么多喜欢他的人,他怎么会关注到我。
问我今天为什么只买了一个煎饼,那我告诉你,因为我准备不再喜欢他,要努力考个好学校才是正道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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