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文章的频率越来越低,说明我前几天的日子过得也越来越丧。
丧彷佛已经成了我这一代年轻人的日常,朋友圈里每日一丧和每日一晒,令我头疼不已,我不想在我每天丧如狗的时候还要看别人的晒甜蜜、发牢骚等等。
索性,一把火,哦不是,抬手一点,把朋友圈关闭。
万能的朋友圈,此时,对于我,一个95后的积极废人而言,变成避之唯恐不及的灾难。
最近再看杜拉斯的《情人》,拜王小波先生的散文所赐,让我对他赞不绝口的《情人》产生了极大的观看欲,好不容易从图书馆借到后,兴致勃勃地翻看,再到恹恹地合上此书。
好吧,不感兴趣。
对于这种杜拉斯式的写作方式,我还尚不能体味到它的精妙绝伦,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和东方人有着巨大的不同,尽管作为一个文科生,我阅读西方名著的次数实在寥寥,对于西方文学的欣赏仅仅停留在中学时代莫泊桑的《羊脂球》的阶段。
说实话,我很喜欢莫泊桑的小说,读起来毫不费力,很有亲近感。
以前读《穆斯林的葬礼》、《悲惨世界》等都根本读不下去。
关于读书这点事儿,就我个人而言,对于读不下去的书,如果采用硬读疗法,实在是暴殄天物,对于个人而言,更是浪费生命。
一本书,再为世人称赞,再是众所周知的畅销书,你读不下去,对于你而言,就是本破烂玩意儿,没有丝毫意义,还不如早早结束这场心灵的折磨为好。
在我看来,读书应该是一件很快乐、享受的事情,如果当你为它痛苦不堪,书如果有自主意识的话,那它一定也会很伤心,说什么都不会再对你敞开心扉。
当然了 不喜欢和读不下去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书的选择上面,我尽可能依照自己的兴趣来,喜欢什么就读点什么,什么类型的只要感兴趣都尽可能多看一些。
我非常羡慕小学时期自己看书的速度和能力,经常看起书来,饭也顾不上吃,头一抬一低之间,天竟然全黑了。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娱乐活动充斥着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我也逐渐丧失了对于看书的热情,经常一本书要看个一星期左右,相比于小时候的自己,真是自愧不如。
但偶尔我还会安慰自己,随着时代发展,每个人总归会做出些许改变,读书是个好传统,尽管我的精力已经大不如以前,但好歹我并未就此放弃,速度虽然慢点,但也有一直在坚持看下去,这样一想,心里也就轻松多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