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没有看书。 一整天的奔波,回来以后开始打字,写了一篇半长不短的小说,从傍晚六点写到午夜,仍意犹未尽。但是我知道自己在深夜里写的东西向来毫无逻辑可言,忍着睡意继续写不是什么明智的举动。 今天下午,也不午睡,捧着kindle继续看《重返狼群》。从獒场的后半段看起,直到最后格林终于重返狼群。李微漪最后放手的情节,是几年前我曾看过的那一段,也正是这一段深深吸引了我。想不到竟然是结局。看得我热泪盈眶。 在这本书里,有好多好多我从未了解过的关于草原和狼的知识,大开眼界,恨不得立刻冲到草原上去看狼。李微漪常常在拿人性和狼性做比较,相对来说是理性和中立的,“同一个草原上的人,怎么差别这么大?”没得理由,为了马斯洛需求理论。至于狼,自然有他们的狼斯洛。 这本书实实在在勾起了我对原野的向往。 我喜欢天南海北四处漂泊,之前走过的地方,大多是相对成熟的旅游城市,即使不够成熟,也从不愁温饱和基础的安全。但是高地草原不一样,深山森林不一样,戈壁荒滩也不一样,我喜欢上探险的感觉。即使知道在重返狼群里或多或少都有艺术化的成分,但是李微漪经历的惊险是实实在在的。 新疆罗布泊,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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