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在决定书给出的60日期限内,仅仅过了30天就执行强拆?没有人民法院的批准为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过程中被强拆人并未反抗为何受到殴打?提出异议上交文件为何没有一点消息?农民有自己的权利吗?为何他们能为所欲为?
2018年8月2日早上7点多,由警察,城管,街道办人员,拆迁办人员及一身黑衣的特警组成的强拆人员,涌入贺州市八步区厦良村点灯寨二十组,对居住在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厦良村点灯寨二十组96-2号、96-1号、96号的户主赖侦冲、赖运征、赖永开的房子以及97号的瓦房祖宅进行强拆。
这些强拆人员分三路分别强行破开赖侦冲、赖运征、赖永开的房子的大门,冲进房内对房子里的人员进行控制,并收缴手机,并且强行从赖远征手上抢抱走未满一岁的小孩,赖远征作为母亲情急之下要抱回小孩却被强行压倒带上手铐。期间赖锁侠拨打110报警却没有任何效果,随后将赖运征一家人及其母亲谢娥英强行带走。在驱赶及带走被强拆人员后,强拆人员开始清空房子内的物品,在清空房子的过程中赖锁侠在警戒线外拍照取证,强拆人员看到后强行抢夺手机,在赖锁侠未反抗的情况下被特警强行制服并殴打,随后被带到贺州市特警中心。
户主赖侦冲绕到较远的地方直播保存证据,期间被特警发现,特警对赖侦冲进行追赶,并声称“你敢把视频发出去就弄死你”。
在清理房子内的物品后,利用挖掘机开始强行拆除房子。
将4间房子拆完后,强拆人员开始离开现场,强拆人员全部走完后,直到下午5点才将赖远征一家人及其母亲放出。赖远征一家人被带走后遭到了不公的待遇,强行进行不公正的笔录,并以小孩子为威胁,强迫赖远征就范。期间一岁的小孩子从早上7点起被带走后一直到中午都没有吃任何东西,直到孩子哭闹不止,派出所人员才外出买东西给小孩子吃。
这些强拆人员在没有任何强拆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直接对赖侦冲等人的房子进行强拆,国土局所给决定书的期限是60天,然后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在未到期及没有法院许可的条件下,进行强制拆除,并且对户主的人身自由进行控制,危害户主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并且在收到国土局决定书后户主对决定书有异议,上交异议给相关部门后如石沉大海一般没有任何的消息。
在法制的社会,为什么会有人有这样的权利,藐视法律,为所欲为!!!
来源:http://www.qbfzb.com/html/2018/redianzhiji_0809/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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