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母校已经六年,前几天班群的聊天中,班主任告知我们,学校将要搬迁,那些我们曾经坐过的教室,奔跑过的操场,拥挤过的食堂,将成为另外的景象,永远的成为过去,故此,有感而发,写下了这篇只属于我的回忆录。
人生何其苦短,缅怀历史,活在当下和未来!
(一)高一——背叛
2010年8月底,那是我第二次踏进二中的校门,那天,骄阳不减热情,学校里熙熙攘攘的全是家长和学生。爸爸带着我奔波于教室、办公室和操场,我像一个格格不入的小孩子,看着三五成群的学生,一起交流玩闹,分享假期的快乐、庆幸高中又在同一个班级、抑或惋惜不再是同班。我,似是一个半途出现的小人物,唯唯诺诺,小小年纪,不懂如何交流,内向不善言辞。面对崭新的环境,无比畏惧。
一切就绪,我被分到了高一部最后一个班级1020班,班主任在大家看来是一个很有脾性,又让人崇拜的男老师,我们亲切的叫他“浩然哥”。浩然哥不像别的老师一样,会用严厉的语言和面部表情告诉你,你做的不好,他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你害怕。犹记得被浩然哥叫到办公室,桌上放着一张17分的数学试卷,他淡淡地问了一句“上课还听得懂吗”,我瑟缩着脖子,他那犀利的眼神让我涨红了脸,没好意思出声,他便不再多说,让我拿着试卷回了教室,从此之后,我的数学再也不垫班级的底了,现在想想,有些羞耻。
高一的第一个学期,是一个磨合期,住校不适应,一下课就去小卖部给爸妈打电话哭诉。没有朋友,害怕孤单,又不好意思接受别人同行的邀请,还真是矫情。后来,同宿舍有一个女孩子也是经常一个人,我便尝试着和她玩到了一起,熟悉之后什么小心思都同她说,毕竟小小年纪,没有城府。青涩的年纪,情窦初开,留意班级里好看的男生(看颜从来都是天生的),那时开学没多久,班级里的人儿还记不清楚,便模模糊糊的觉得当初有一丝心动的就是这个男孩子,后来朋友告诉了这个男孩,男孩趁着午休把我叫出教室,问我是不是喜欢他,我呆恁恁的点点头,他也没了下文。后来班级里所有的男生都知道了这个事情,原来被我拒绝的男孩子说我不真诚,虚伪,就这样我成了班级大部分男生攻击的对象。委屈的情绪让我更加不愿意接触新的人。怕被人笑话,就偷偷的躲在没人的宿舍哭泣。这时候是我亲爱的丫头出现了,一句话不说,一句话不问,陪着我。毕业这么多年,在我最狼狈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依旧还是她。
后来的时间,我对异性产生了恐惧,在丫头的陪伴下,我有了新的圈子,下课一起去吃饭,放学一起跨过整个操场去提热水,熄灯后悄悄窝在一张床上,吃零食(这个时期的体重达到了我有生以来之最),放假一起逛街买衣服......
当然,最后也迎来了期末,迎来了文理分班,迎来了这段旅程的终点。宿舍八个女生,熄灯之后拿着照相机开始疯狂的乱拍:萌洗头的照片,胡穿美美裙子的照片,丫头搞怪被抓拍的模样......那些,最最青涩,又那么的具有校园气息,已经尘封在记忆的尘埃里。现在的我们是否还记得,那年的疯狂。
(二)高二——同桌
为了摆脱大量文字的记忆,文理分班我选择了理科,被分到了1001班(从20跳到1班,在数字上也是一个质的飞跃了)。新班级的班主任,我们偷偷叫他“三石”,因为他的名是“磊”,我总觉的他对我们的管教是半放养,给你套个绳子,在规定的范围内,你可以做你想做的,只要不越矩。三石是生物老师,也是从初中到现在我觉得生物教的最好的,至少我学起来很容易,也成为了我的理综里最轻松的学科。印象中三石的话不多,但是都能说到要点,为人也很低调,我是天生怕老师体质,但是不知为何,三石,很是亲切。
分班之后,新的班级,认识的人也寥寥无几。又开始了自己孤单单的高二生活。好在,午餐时间还可以找丫头,澜也在隔壁班,不会显得自己孤独。很神奇的是不管高一还是高二,开学的时候,我选择的位置永远是离讲台最近的第一排,我的同桌永远是一个男生,并且这个男生读几天书就退学了,虽然我不记得他们的长相和模样。所以开学没几天,我的同桌就空着了。这时候廖伟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野,虽然我的印象不是很深刻。可能当时我的眼神戒备,显得不友好,所以把他吓到了(这事是他后来告诉我的,我并无此意),也没敢坐我同桌,但是他一直都很友好,1.78的个子,虽然比我小几个月,却像个大哥哥一样,很温暖,也是高一之后第一次觉得男生没那么可怕。
第一排的黄金位置空置的时间有些久,班主任觉得不能再浪费资源了,于是就近安排了一个男孩子做了我的同桌,他叫“138”,至于他的为什么叫“138”,还是留个悬念吧。138最大的特点是:能聊,我这么内向的小姑娘也能被他带的上课开始讲小话。上语文自习的时候,语文老师颜老师喜欢让我们自己阅读,这种方式最适合让我做一个安静的美少女,奈何138嘴巴不停歇,老是跟我讲话,我又是一个有话便答,不愿让人唱独角戏的人,这下可好,美少女做不成了,硬生生被他带成了话痨,还差点被颜老师的眼神“杀死”。心有余悸。
好不容易,班主任开始了第一次排座位,离开了138这个话痨,我又开始了安静的生活。那时候和S、潘爷三个人组成了三剑客,S是一个很体贴的大姐姐形象,事事考虑很周到,很有想法,值得依靠,我的驼背就死在她的监督下,被“扼杀”掉的,那一掌掌火辣辣的五指魔掌,终是打醒了我不愿直立的脊梁骨;潘爷是一个学霸,又不甘于此,于是努力扩充后宫,直到佳丽三千,我则排行第七,名曰“小七”。此爱称被潘爷叫唤了两年之久,也许时隔七年后的现在,她依旧会用这个爱称。虽是佳丽众多,争宠却是潘爷自导自演的戏码,两年时间:老大、小二、小四(妞)、小五、小六(华丽),直到我(小七),不知道毕业后,后宫有没有增员。
和妞的熟悉是从同桌开始的。不熟之前,就觉得这个小姑娘好漂亮,瘦瘦的身材,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瓜子脸,看到外班的男生给她送情书,着实羡慕了一把。做同桌的时候天气已经渐渐变冷了,午休怕冷,我们都会自带抱枕。午睡的时候,等大家都睡着了,我就把爸爸给我送的饭菜拿出来,两个人裹着被子缩在一起偷偷的吃。我最喜欢拿一个照相机,下课或者午休的时候,各种抓拍,当然丑照最多的是妞。我们的革命友情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两个小女生,明明是同桌,还是喜欢拿个小本本,互诉情愫,写完了满满的一本,内容记得不清楚了,但那时的童真还犹如昨日。高二第二个学期,我已经是走读生了,暑假我们一起报了补习班,一起生活,天天顶着朝阳去上课,为了少走路,还借了别人的自行车,下课后,等太阳收起了锋芒,就去宽阔一点的大街上骑行。最喜欢的是买几本《飞言情》,再买一个西瓜,回家开着空调,一人抱着半个西瓜,席地而坐,开始边啃书边啃瓜,作业什么的,早已飞到脑后。高中最轻松的日子应该就是这段时间了。
盼盼是一个很活泼的女孩子。刚进高二的时候,她坐在教室靠后的位置,很闹腾,经常能听到她的声音,坐在第一排的我感觉这是来了一个王熙凤——“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安静的美少女不喜欢聒噪,所以最开始,我是有点讨厌的。后来班主任让我们俩做了同桌,她是一个自来熟,我是个慢热,开始的磨合期,让我很难受,些许排斥,因为她会不经我的同意拿我的抱枕,当然这话可不能对当时的她说,也幸好,我是一个可以自我调节情绪的人。后来渐渐的接触,发现了这是一个宝藏女孩,真是越接触越喜欢。那个时候我还住校,她是走读生,早上她经常会把家里好吃的带过来,与我分享,我觉得特别感动,有一种被宠爱的感觉。后来听说是她提议让班主任安排和我做同桌的,虽然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注意到我的,也许冥冥之中,早已注定吧......
(三)高三——毕业
高三开学的开学考,我的语文挂了红灯,一直引以为豪的学科,让我羞得无地自容,我开始记不得以前张口就来的古诗词,很是绝望。于是夜夜挑灯,最刻苦的时候是,洗澡的时候,把课本架在放沐浴露的架子上,洗的时候瞄一眼,记一句。然而结果依旧不理想。我被列入了语文补习的重点保护对象,自此之后我见颜老师,都是低着脑袋的。
高三第一学期,终于和潘爷做了一次同桌。那时候饶雪漫的《左耳》、《沙漏》激起了我的灵感,我也想拍一组青春校园的友谊小影,于是,潘爷顺理成章成了我的主角,我们上课传纸条,然后拍成场景照,放假的时候相约学校,找各种场景拍各种照片,后来小影出于种种原因,未能成功,最后拍的照片也不见了,真真是可惜。
高三是一个需要苦中作乐的时期,离开了潘爷,我又重新和盼盼做了同桌,这一次同桌坐到了毕业的最后一刻。我看着盼盼从一个活泼泼的女孩子变成了安静的美少女,高考的紧迫,让她收起了自带的光芒,埋头于题海,上课容易犯困的时候,我们俩就互掐胳膊,结果一堂课下来手臂红红紫紫,还是没能斗过瞌睡虫。那时候对自己真的能下狠手。致敬那年与瞌睡斗争的我们。
我的前桌是廖伟,他是体育生,有着不符合年纪的成熟和稳重,午饭时间偶尔能看见他和小女朋友走在林间小道,引起我们这一波单身汪汪的羡慕(夸张了,哈哈哈),二八年华,谈一场能让自己变得优秀的恋爱,真是美好,可惜我并无此经历。
盼盼的前桌是她的徒弟,那会儿,我们四个倒是聊得挺来。盼盼徒弟是我佩服的人,明明感觉他上课也没很认真,但是题目他就是会,而且很轻松,莫不是达到了庄周的“无为之境”?然而,优秀的人就是优秀,和优秀的人待久了,自己也变优秀了,有点小欣慰。
终于迎来了高考,那两天,学校的伙食应该是三年来最丰盛的,尤其是早餐:鸡蛋、粥、面条......应有尽有。有一种奔赴战场的萧瑟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还是要平安回来的,并且凯旋而归。
2013年6月 1001班顺利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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