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熬过了疫情,我6月22日入职云南省猫哆哩食品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家民营企业,在玉溪市场管理局注册,大公司,在昆明也有很多门店,通过售卖酸角糕,已经打造了产业链,赚得了很多钱,不仅大还富甲一方,他们出人民币每月一万零五百块聘我做抖音运营推广,我的工作地点是昆明市南亚风情第壹城C座1306,我很开心,6月的昆明是一个雨水高发季,虽然公司离我的住所很远,我每天骑行一小时,但为了这份高薪的工作和热爱的专业,我想我辛苦一点也是值得的,就这样,风里来雨里去的给他们干活,干到了2020年7月15号!15号是公司的发薪日,我拿到
的工资是这样子的,问了我的直属领导,他也发现了不对,也承认我的工资是发错了,接下来,有意思的事情就来了,他让我去找公司人事,公司人事又告知我,我的工资数额是对的,真对吗?应聘的时候,签中华人民劳动合同书的时候我的薪资待遇是一万零伍百一个月,折合人民币350一天,请有关部门帮我看一下我这个工资数额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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