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卷二笔记37
原文: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译文:“还有,如果这本觉妙明的见性不是和合相,是不与‘明’合,还是不与‘暗’合,是不与‘通’合,还是不与‘塞’合?如果是不与‘明’合,那么,‘见性’与‘明相’相互对立,永远不相接触,就如同耳朵与‘明’永远不相接触一样。见性尚且不知明相所在的地方,又怎么来甄别‘见’与‘明’是和合相还是非和合相呢?其他如非与‘暗’、‘通’以及‘塞’合,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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