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与王宝强的法庭辩论
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对离婚没有任何异议,法院也明确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是必然的。原告与被告主要围绕财产分割问题展开辩论。
原告王宝强:被告马蓉作为一个妻子和母亲在婚姻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并且具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请求法院判决绝大部分婚姻共同财产归原告所有。
被告马蓉:我认为原告找我一个女人要钱不合理,他应该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法官:被告马蓉,法庭善意提醒你,原告请求的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找你要钱,请你正确理解。根据法庭调查,你和原告的家庭共同财产全部在你名下或者你实际控制,全部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你个人所有,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另外,请你明确说明,你刚才突然提起的赔偿精神损失是什么意思?是否单独提起?
马蓉:我在20岁多一点就嫁给王宝强,为他生了两个孩子,一直尽力操持家务、照顾孩子,花费了大部分青春和大量精力,他现在要跟我离婚,当然应当赔偿我的损失。
王宝强(举手发言,被法官制止):???????
法官:被告马蓉,你不能举证证明原告方婚姻期间存在过错,你要求的离婚赔偿不能成立,我们国家没有关于青春损失费的规定,所以你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
马蓉:我就认为他一个大男人不应该找我要钱,再说我也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我还有孩子要抚养,他应该给我钱。
法官:你可以保留你的意见和态度,但请你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考虑问题,否则你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刚才原告主张你在婚姻期间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分配绝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法庭在前期调查阶段已经确认了关于你与案外人宋某的不正当关系,你对原告要求分配绝大部分财产有什么意见?
马蓉:我不认为我有什么过错,我跟王宝强结婚后,他长时间不在家,整天就知道工作,有时一两个月都见不到他,我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有正常需要和欲望,我与别人发生感情是可以理解的,我不认为那是过错,我身边很多女性朋友都是这样,有些人还有多个情人。我觉得自己做得很好,没有过错。
王宝强:你这是什么逻辑,夫妻之间需要忠诚~(被法官再次制止)
法官:你作为原告的妻子,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除了刚才你说的原告工作忙不回家,还有其他理由吗?
马蓉:王宝强这么矮、长得这么丑,文化程度太低,没有品味,尤其是他出生农村,他和他的家人那副贫贱的样子我看着都讨厌,他的生活习惯和习性我也不能接受,他一点也不文雅,也不浪漫,更不会哄人开心,我讨厌他。而我名牌大学毕业,这么漂亮、知性和文静,我不爱他。我寻找其他的感情是在追求爱情,追求真爱没有错,所以我不认为我有什么错,我只是在勇敢地做我自己!
王宝强(气得脸红脖子粗):你真是一个愚蠢的婊子~(被马蓉厉声打断)
马蓉:看到没有,法官大人,他又开始骂人,完全没有素质、没有教养,他刚才用恶毒的语言辱骂我,充分说明我没有过错,他如此不文明、没有素质,他才是过错方,我没有过错!
法官:你跟王宝强结婚的时候,你应该很清楚他的身高、长相、出生、习惯、性格等,你为什么要跟他结婚,又为什么现在把这个作为不爱和出轨的理由?
马蓉:我们结婚时,我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他是知名演员,那时我爱他,所以我愿意嫁给他。现在我讨厌他,讨厌他的一切,我不爱他,我的行为和感情都是基于自己心中的爱,难道这有错吗?请问谁又不是听从自己心中爱的召唤呢?(为自己说出这样有水平的语言而感动)
王宝强:尽管我出生贫寒、文化层次不高、自身条件一般,但是我经过自己的艰苦努力,辛勤劳动,创造价值,获得成功,取得目前不错的生活条件。这些你看不到,也体会不到这是一种美德和能力。你只是势利地心眼,厌恶贫贱的出生,讨厌朴实无华。我们结婚时,我的一切跟现在没有大的不同,你非常清楚,那时你仰慕我是一个知名演员,拥有财富、名气和地位,所以你爱我,跟我结婚。结婚多年后,我一心一意,按照中国传统男人的做法,把所有财产和爱都交给你,你得到了原来你仰慕的财富、名气和地位,现在这些对你再也没有吸引力,你也就失去了爱我的基础。你从来都没有接受我的财富、名气和地位之外的东西,比如品行、能力、长相、出生、习性等,相反除了物质外,你不接受我的一切。现在你拥有了我给你创造的财富后,其他一切都是你反感和厌恶的。这就是你不爱和出轨的根源。事实上,你因为物质和名利等因素跟我缔结婚姻,但在婚姻期间完全不顾伦理和道德,严重违背婚姻原则,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直接导致我们家庭和婚姻的破裂,你毫无疑问就是绝对的过错方。
法官:关于婚姻过错的问题,法庭已经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将依法作出认定。被告马蓉,原告主张你有转移、隐匿婚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庭经过调查,部分行为已经得到确认,对此你有什么意见?
马蓉:那是我的钱,是我的财产,我有权利自由处分,不是什么转移、隐匿,任何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如何处置。(法官打断)
法官:被告马蓉,我再次善意提醒你,你名下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期间,你转移、隐匿财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可以对转移、隐匿的财产不予分配或者少分配。请你作出有价值的辩解和意见。
马蓉:我没有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我只是在正当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利。
法官:法庭辩论结束,现在请双方进行最后陈述。
王宝强:尽管我婚姻失败,但是我坚决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合法权益。我不怕世人嘲笑,因为我自认为对待婚姻问心无愧、尽职尽责、光明正大。相反,被告是一个完全没有廉耻、原则和妇道的女人,具有一颗娼妓一样的内心。并且被告心中除了金钱和名利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爱心、同情、平等、奋斗、尊重、忠诚等良好品质与她没有丝毫关联,她不以为耻,反倒以自己身体皮囊、表面上的文静和高雅为荣,虚幻地为自己建立心里优势,自以为嫁给我是多么不值得,爱情从来没有在她心中生根发芽,美德更没有与她沾边,在她心中只有外表的皮囊和物质名利,没有爱、没有责任、更没有原则和忠诚。所以我坚决要求离婚、要求返还自己辛苦创造的物质财富,请求法庭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马蓉:我发自内心的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我只是在追求婚姻之外的爱和感情,我努力让自己获得物质和精神的富足,这是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欲望和向往,王宝强除了物质名利外什么也不能给我,我失去了爱他的感觉和意义,我遵从自己内心的意愿,寻求我自己的生活和幸福,我没有过错,我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和想做的事情。我对离婚没有意见,但我强烈反对原告关于财产的要求,请求法庭驳回原告关于财产的不合理要求。
法官总结:婚姻是严肃和神圣的,任何亵渎、玷污婚姻的行为都应当被禁止,并受到制裁和惩罚。婚姻期间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是没有任何借口和托辞可以推脱的。更不会因为生活中的客观存在问题而体谅任何过错行为,也不会因此减轻过错责任。法庭无法在短时间内说服一个发自内心认为自己没有过错的人去承认或者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因此,法庭将根据法律规定择日作出宣判。现在宣布闭庭,请原告和被告双方等候本庭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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