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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战争思维搞建设,不可取!

用战争思维搞建设,不可取!

作者: 渔人纵论 | 来源:发表于2017-07-29 20:59 被阅读18次

       刘邦登基后,长期在战场上绑紧的弦还没放松,陆贾等一帮儒生不识时务地在他面前谈论《诗》、《书》,刘邦很不耐烦骂道:“我的天下是从马上得来的,靠这些《诗》、《书》能打下天下?”陆贾大声说:“天下从马上得来不假,难道治理天下也需要在马上?商汤、周武王逆势而获得天下,治理则用顺势,文武之道并用,才能长久平安”。刘邦听后尽管不高兴,还是听从陆贾建议,汉朝渐渐强盛。

       不过马上治天下的惯性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前几十年,搞建设时常用战役来命名,这战役那战役等等,到了改革开放时期,战役似乎不合时势,改战役为工程,希望工程、三峡工程等等。无论战役或者工程,皆有马上治天下之嫌。最近几年,战役之类的称号几乎绝迹,各类工程也呈衰微之势,但是又一新名词横空出世,这个名词就是将各种工程任务划分战区分区进行。

       最近在微信上看到一张图片,是某地进行拆迁改造,当地成立了拆迁改造指挥部,然后划分了几个战区,每个战区任命了总指挥、确定了拆迁时间,十分吓人。去年,某市决定实施“五大建设、五大战区、十二项重点工程、五大行动”,五大战区是这样划分的:东部褚河—高铁站为第一建设战区,城西沙陀湖(含城西教育综合体)为第二建设战区,城北高校科技园、城东医药健康产业园、西部神垕鸠山旅游开发为第三、四、五建设战区。

       我相信这些将拆迁建设以战区命名的初心是好的,但是战区是什么?战区就是作战区域,既然是作战区域,那么战区的对立面或敌人是什么?将拆迁划分战区,不用说拆迁战区的敌对面无外乎建筑与建筑拥有者,他们是作战对象吗?需不需要法律对他们进行界定?

       建设战区的对象是什么?市场、自然与生存其中的人们。前几年,国家曾经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因此市场不是敌人。市场有其规律,违背市场规律肯定达不到目的。自然也有规律,人们生活建设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与天地斗的苦头我们尝的还不够吗?发展经济目的是为了服务于人,将人划进战区作为作战对象,是不是也不妥?

       以战役战区作为建设、拆迁方式可以休亦。建设拆迁是经济发展方式,是一项长期缓慢科学渐进的过程,而战区战役则是剧烈短暂很快能决出胜负一种特殊情形,抗日战争尽管惨烈,不过八年或十四年,二次大战波及大半个地球,也不过六年,而人类的经济活动自人类产生以来从未停止过,算下来至少万年历史,以战役战区形式搞经济建设是不是不违背经济规律之嫌?

       以战役形式搞建设,表面上看见效快,事实上这是不可持续的行为。集中所有力量搞建设,总有力竭的时候,一旦初见成效或形势变化,立刻转变方向或者偃旗息鼓,留下许多烂尾工程,这方面事例很多,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中国古人非常有智慧,很早就认识到马上治天下是历史大忌。我们应该向古人学习,在和平建设时期,遵循自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以战争思维搞建设,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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