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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法者,天下公共也

《资治通鉴》法者,天下公共也

作者: 3cb5aafc9a86 | 来源:发表于2017-08-28 23:29 被阅读0次

    是岁,释之为廷尉。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之,属廷尉。释之奏当:“此人犯跸,当罚金。”上怒曰:“此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使诛之则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错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曰:“廷尉当是也。”

    这一年,张释之被任命为廷尉。文帝出行经过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跑出,惊动了为皇帝驾车的马匹;于是,文帝令骑士追捕,并将他送交廷尉治罪。张释之奏报处置意见:“此人违犯了清道戒严的规定,应当罚金。”文帝发怒说:“此人直接惊了我乘舆的马,仗着这马脾性温和,假若是其他马,能不伤害我吗!可廷尉却判他罚金!”张释之解释说:“法,是天下公共的。这一案件依据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定罪;加罪重判,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众。况且,在他惊动马匹之际,如果皇上派人将他杀死,也就算了。现在已把他交给廷尉,廷尉是天下公平的典范,稍有倾斜,天下用法就可轻可重,没有标准了,百姓还怎样安放自己的手脚呢!请陛下深思。”文帝思虑半晌,说:“廷尉的判决是对的。”其后人有盗高庙坐前玉环,得;帝怒,下廷尉治。释之按“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当弃市。

    上大怒曰:“人无道,乃盗先帝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帝乃白太后许之。

    其后,有人偷盗高祖庙中神位前的玉环而被捕,汉文帝大怒,交给廷尉治罪。张释之奏报判案意见:按照“偷盗宗庙服御器物”的律条,案犯应当在街市公开斩首。汉文帝大怒说:“此人大逆不道,竟敢盗先帝器物!我将他交给廷尉审判,是想将他诛灭全族;而你却依法判他死罪,这是违背我恭奉宗庙的本意的。”张释之见皇帝震怒,免冠顿首谢罪说:“依法这样判,满够了。况且,同样的罪名,还应该根据情节逆顺程度区别轻重。今天此人以偷盗宗庙器物之罪被灭族,若万一有愚昧无知之辈,从高祖的长陵上取了一捧土,陛下将怎样给他加以更重的惩罚呢?”于是,文帝向太后说明情况,批准了张释之的判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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