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徘徊在我心中许久的问题,我为什么要写作?
我还记得自己拥有的第一本书——一本厚厚的拼音版《格列佛游记》,那是爸爸从新华书店买给我的童话故事,讲的是主人公格列佛经历大人国和小人国的故事。说来惭愧,虽然小时候的我无数次努力尝试把这本书读完,可是每次读几页就读不下去了,字太多了,而且以我当时的理解力根本就无法读完这本书,所以当时的我对书并没有那么渴望。
我能感觉到,书是另一个世界。而我又是如此渴望现实以外的另一个世界。
后来,爸爸给我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那是当时最火的一本书,几乎每个孩子家里都有一本或是一套《十万个为什么》,其实是一套百科全书。
真正被书迷住,是上初中的时候。县城的书摊上卖书,论斤称,很可能是盗版的。虽然这样有些侮辱文字,但是对于当时家庭并不富裕的我来说,感觉就像捡到宝贝一样开心。于是我买了一本书,其中一本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当时我刚上初中,完全没有接触过自然科学的知识,书里的鹦鹉螺号,伟大又孤独的船长,惊心动魄的海底冒险,我第一次知道,小说还能这么有趣。之后就买了作者一系列的书。书中的故事就像万花筒一样在我心中留下绚烂斑驳的影子。
从那时候开始,我想读更多的书,知道更多的故事。
可是我爸妈并不是很理解我为什么读书,我的父母都是农民,家里还要抚养我和妹妹,实在是没有什么闲钱给我拿出来买书,所以每次读书我都想一口气读到结尾,但又怕读得太快,以后就没有书可以读。
相对于身边的同学和朋友,我算是内向的性格,和同学的交往不算密切。偶有一两个要好的同学,但是后来都不怎么联系了。相对来说,我总觉得一个人的时候更有安全感。在家呆着有电视陪着我,晚上临睡前有书籍陪我,它们不需要我费力思考如何跟他们维系密切的关系,也不用我承担友情破裂的痛苦。我收到过一次很深的伤害,伤口早就不疼了,结了疤,上面还陆陆续续出现了许多新的疤痕,但永远无法掩盖那条。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是——当你嘴巴里正被自己最喜欢的食物塞的鼓鼓囊囊,满心欢喜的时候,一条鞭子狠狠地抽在你的脸上,抽的你皮开肉绽,还有一个曾经最爱你的人告诉你,你根本不配吃这么美味的食物。于是再喜欢的食物此时在你眼中也变得令你生畏,你感觉自己是全世界最差劲的人。
就是这些原因令我想远离和别人交往的机会,不上心就不伤心。这么说也许听起来很消极,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直到后来,发生了很多事,遇见了很多很好的人,慢慢地把能这些事情看淡一点了。现在的我知道知心好友可遇不可求,维系一段友情的难易程度更是不亚于和初恋结婚。人和人之间的缘分说浅真的很浅。不是我不够好,也不是别人不好。故事对我来说是一个庇护所,我所有的情绪都会被它包容。
写作和读书是两回事,喜欢读书,但是不一定会成为一个作家。大学毕业以后,考研失败,完全找不到自己未来的方向,于是我又“逃”进书里,一本一本地买,一本一本地看。而且正是新媒体飞速发展的时期,我就想,为什么我不能写字呢?这是我喜爱的去做的,于是决定以后走写作这条路。
前段时间,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想些什么。小说构思不出来,写出来的故事自己有不满意,感觉文笔也很一般,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一点写作天赋都没有,怀疑自己选择的道路是否正确。
但我唯独忘记一件事,写作最重要的是能让自己开心。我不是为别人写的,我是为我自己。静不下心来,其实是自己的心绪总是被自己觉得自己不行的声音充斥。我想,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写什么不重要,想些什么,就去写,也不必乎写的如何。如果连步子都不敢迈开,又怎么谈得上跑呢?
所以,写作为什么?为了开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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