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我家》(升级版)
被排除在外的人第二章 序位
3. 家族系统中的成员
为了理解这些序位和失序,我们必然需要知道都有谁属于这个家族,都有谁被包含在这些力量和这种无意识良知之内。
通常情况下,以下血亲属于家族,无论他们是否仍然在世。我在这里罗列出所有家族系统的成员,他们已经超越了传统家庭系统排列,适用于新家庭系统排列的灵性领域:
(1)所有孩子,包括堕胎、自然流产、生产时死亡、被送走以及被遗忘的孩子。同父异母的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与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一样被计算在内。
(2)父母及其兄弟姐妹,包括堕胎、被送走以及被遗忘的兄弟姐妹。只计算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其伴侣和孩子不计算在内。
(3)(外)祖父母,偶尔也将他们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及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计算在内。这里也将(外)祖父母的前伴侣计算在内。
(4)有的时候还有某个曾(外)祖父母。
还有以下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属于这个家族:
(1)所有在家族中为某个人腾出位置的人。例如,前伴侣给后到的伴侣腾出位置,他们也为后来一段关系中的孩子腾出位置。后一段关系中的孩子会代表他们,我们可以看出他们也属于这个家族。
(2)所有由于其早逝或消失而使团体成员得到益处的人。他们为现在的家庭及其子孙后代的存活做出了贡献。例如,有人早逝,另外一个人因此受益。这些人必须被视为属于这个受益的家族,否则就会被这个家族后代中的某个孩子所代表。在很多富裕家庭的排列中可以看见,有时候他们的富有是以他人为代价的,例如通过奴役。因此这些人也属于这个家族,或者后来被这个家族中的某个人所代表。
(3)如果家族成员造成了其他人的死亡,那么这些受害者也属于这个家族,必须被承认。
(4)反过来也适用。如果家族中有被家族之外的凶手杀害的受害者,凶手也同样属于这个家族。如果凶手没有被承认属于这个家族,就会被这个家族后来的成员所代表。也就是说:这些成员内在会感受到那些谋杀事件,尽管他们对此一无所知。
4. 归属的权利
所有属于某个家族的人,都有同等的权利属于这个家族。一旦某个家族成员被否认或被剥夺了这个归属资格,就会产生失序,并产生有深远影响的后果。在此,我举几个例子:
(1)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当某个家族成员被杀的情形。而其中最为广泛的情形是堕胎。无论做出这件事的人在灵魂中如何为此辩白,尤其在母亲的灵魂里,它都会产生影响深远的后果,并对其他家族成员产生深远的影响。
(2)另一种被排除在外的形式,是一个孩子被送走并允许他被收养,或者有家庭成员隐瞒其在另一段关系中的孩子,并将其排除在外。这同样适用于被秘密堕掉的孩子。
(3)还有的家族成员被排除在外,是因为他使人们感到羞耻。例如存在严重残疾的孩子,或者有不同信仰的成员,或者做了错事的成员。
(4)在家庭系统排列中呈现出的是,甚至没有被提及过的、被遗忘的孩子,也属于家族,例如一个出生时死亡的孩子。而早期自然流产的孩子和在母腹中死亡的孩子也是如此。
5. 被排除在外的后果
家族某成员被排除在外的情形,会使家族系统产生一个移动,这个移动朝向重新找回被排除在外或被遗忘的成员,并再次使他回到自己应该在的位置。在此之前,这个人会由另一个成员来代表。这个被排除在外的人牢牢“占据”了这个成员,而这个成员对此毫无察觉。
这个成员同样会感到被排除在外。他承接了这个被排除在外的成员的感觉与症状,最终承接了他的命运。在家庭系统排列中,我们将之称为“纠缠”。
在家庭系统排列中,这些纠缠会浮出水面。我们可以通过将排除在外的家族成员重新纳入家族来解决这一纠缠。引人注意的是,纠缠通常情况下会涉及一个对排除这件事完全没有任何责任的家族成员,这个人通常来自下一代,或者再下一代。他是被另一股力量为此而选中的,已经超越了我们关于罪责和清白的概念。
从这一点来讲,纠缠的作用与个人无关。它纵览全局。它想要重建秩序,使分离的重新聚拢,并与家族成员团聚。这意味着不仅是对该序位的重建有责任的人要承担起责任,其子孙后代也要承担责任。
家族中的——前述意义下范围最广的家族——很多问题都是由于破坏了这个序位而产生的。经证明,同等的归属权利是由一个更高的力量规定并执行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