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原则
https://blog.csdn.net/q291611265/article/details/48465113
1,单一职责 概念: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s Single Responsibility(责任、职责、义务)
2,开闭原则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 多使用抽象类和接口
o Open Closed
3,里氏代换基类可以被子类替换;使用抽象类继承,不使用具体类继承
l Liskov(里氏) Substitution(替换)
4,接口隔离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好;建立最小的接口
i Interface Segregation (分离、隔离)
5,依赖倒转要依赖于抽象,不依赖于具体; 针对接口编程,不针对实现编程
d Dependency(依赖) Inversion(倒置、反向、倒转)
inversion of control 控制反转 IOC
6,迪米特法则(最小知识原则)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通过中间类建立联系
7, 合成复用原则尽可能使用合成/聚合 ,而不是继承
当我们在做编程的时候,很自然的回个一个类加上各种各样的功能。这样意味着,无论任何需求要来,你都需要更改这个类,这样其实是很糟糕的,维护麻烦,复用不可能,也缺乏灵活性。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起来,一个职责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到很多意想不到的破坏。
模块内部的高聚合, 模块之间的低耦合
高内聚、低耦合
在模块划分时,要遵循“一个模块,一个功能”的原则,尽可能使模块达到功能内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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