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五点半,我已经在小区健身广场跑完了3公里,简单拉伸后拐到马路对面的胡同里,去给队友买早点。
从昨天开始我决定要每天为队友做早餐。以前虽然4点半就起床,但起床后写日记,看书,跑步,时间也不宽裕,可队友埋怨我起那么早也想不起为她做早餐,说我心里没有她。我无力反驳,那就改吧!
昨天早起写完日记后,为她热馒头,做牛奶麦片粥。今天因为跑步耽误时间,只能在给她买早点了。谁知因为起得早,小吃点刚开门营业,饭还没做好呢!
在回去的路上,我边走边想:老婆可能会认为我只是一时兴起给她做了顿早餐,今天就忘了。为了避免误会,我一会儿要和她解释一下,不然谁会知道我在清晨5点半的寒风中为她买早餐(虽然最后没有买上)。
下午下班后去递管家取快递,回来时路过菜市场,给她买了个白吉馍。竟然要7块,可能是肉涨价了吧。一进门,放下快递,把白吉馍拿给她,她一脸欣喜,却说:“留给咱闺女吃吧,她一会儿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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