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事业等单位必须每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疏散演习,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南京市公路处成功举办机关大楼消防逃生演练活动为提高南京公路处处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技能,锻炼员工在发生突发意外情况下的应急技能,降低火灾发生后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6月13日下午,市公路处举办处机关消防安全培训及机关大楼消防应急演练。
南京市公路处成功举办机关大楼消防逃生演练活动在消防知识培训结束后,机关大楼消防逃生演练正式开始。按照机关大楼消防疏散预案,各层工作人员有条不紊进行撤离,并做好自身防护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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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路处成功举办机关大楼消防逃生演练活动参演人员在教官指导下,组织开展了消防器材使用训练,进一步增强了机关人员和物业人员消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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