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把公共基础第三章看完了,晚上从第四章开始继续。考证路上考的是坚持和毅力,没有付出哪有收获。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半年后考场上见。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人员信用评价办法:
一、信用评价范围
评价对象:人和机构
人-试验检测师、助理试验检测师
机构-取得检测等级证书的机构
评价范围:承担试验、检测及监测业务的试验检测机构的从业承诺履行状况
评价主体:1.交通运输部-甲级+专项(桥隧、交通)-检测师
2.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乙、丙级(助理检测员)
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试验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采用综合评分制
信用评价包括工地试验室和单独签订合同承担的工程试验、检测、监测等现场试验检测项目
(工地试验室+现场试验室)
(判断)试验检测机构对委派的工地试验室有连带责任,工地试验室数量越多,信用评价的风险越大
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现场检测项目的评价采用扣分制,基准为100分
人员(持证的检测师或助理员)的信用评价实行随机检查+累计扣分制(1月1日-12月31日)
评价周期内,试验检测人员在不同项目和不同工作阶段发生的违规行为是累计扣分
一个具体行为涉及两项以上违规行为的,以扣分标准高者为准(扣分以高为准)
(口诀:机构综合评分、人员累计评分)
评价周期内,人员累计扣分(>=20分-40分)-信用较差
人员累计扣分(>=40分)-信用很差
连续2年评为信用较差,等同于很差,列入黑名单
伪造证书信用评为很差,列入黑名单
附录表内容:出具虚假报告造成质量标准降低的,扣40分,信用降为很差
机构信用等级划分(5个等级)-AA、A、B、C、D
AA:X>=95,信用好
A:85<=X<95,信用较好
B:70<=X<85,信用一般
C:60<=X<70,信用较差
D:X<60或者直接被评为D级,信用很差
被评为D级的试验检测机构直接列入黑名单,对直接评定为D级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公布
信用评价的具体程序(看教材,熟悉流程)
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程序的重要时间:
1.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自评-12月底前
2.项目业主-次年1月中旬
3.本省发布范围内的试验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省质监审定后公示,公布时间为:次年四月底
《信用评价办法》第4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的统一管理,负责检测师和公路水运甲级及专项等级证书,并承担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长大隧道及大型水运工程的质量鉴定(口诀:甲级专项交通部)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检测机构及人员的信用评价管理
省质监机构负责本区域信用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区分省级:交通运输管人机,质监管施组)
1.本省注册,属于交通运输部发布范围的检测机构及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报部质监机构
(本省注册+交通部发布+省级审核+上报质监)
2.本省注册,助理级和取得乙、丙级证书的检测机构,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发布
(本省注册+乙丙助理+省级审核)
评价周期1年,时间段:1月1日-12月31日
《信用评价办法》第10条:
质监机构用于复核评价的不良信用信息采集每年至少1次,且覆盖到评价标准的所有项
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的评价依据(多选,扣分):
1.检测机构自评情况
2.质监机构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
3.投诉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
4.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中的违规行为
5.等级评定、换证复核中发现的失信行为
6.比对试验活动中出现的失信行为
7.相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发布的行政处罚行为
(口诀:自评三违规,两失信一处罚
三违规-质监发现+投诉举报+通报批评
两失信-等级评定、换证复核+比对试验
一处罚-公共平台发布的行政处罚)
信用评价标准释义:
检测机构-24项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19项
检测人员信用评价-14项
(重要,分类记忆)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标准
-失信行为及扣分标准:
出借借用资质、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转让证书的方式承揽业务-直接确定为D级
出具虚假报告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质量标准降低的-直接判为D级
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被判为零分-直接确定为D级
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作为责任单位被部、省级交通运输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直接确定为D级
扣分上限为50分,一次10分的行为有(4种):
1.报告中数据结论与原始记录不一致
2.数据明显雷同
3.某一时间段不可能完成的试验工作
4.为满足频率而编制的报告
扣20分的行为:使用已经过期的等级证书和专用标识章出具报告的
扣15分的行为:参加比对试验等验证时,无故遮挡或未显示试验数据等
扣10分的行为:
1.虚假数据报告,现场检测项目未有效监管,10分/个
2.聘用重复执业,信用差,10分/人
3.评价期内技术和质量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10分/人
4.评价期内必选设备配置不满足10分/台
5.无故不参加质监机构对比试验10分/台
扣5分的行为:
1.超越等级承揽业务
2.机构重要变更未在规定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3.评价期内持证人员数量不足
4.试验检测结论不正确的(师5/人,助3/人)
5.试验检测报告使用标准不正确的
6.参加比对试验等能力验证活动,结果不满意的
(以上重点记,以下为了解内容,不常考)
扣4分-检测环境达不到要求
扣3分-记录或报告不规范,格式不统一,内容不完整
扣2分-签字人不具备资格+设备未检定校准
(小结:参加比对试验等能力验证活动的-故意遮挡15分+不参加10分+不满意5分)
(重要,分类记忆)附件2: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
备注:注意试验检测机构与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的对比
1.出具虚假报告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质量标准降低的-(机构-直接D级+工地-扣100分+人员扣40分)
2.工地试验室未履行合同,擅自撤离工地-工地扣100分
3.存在虚假数据及资料-扣10分/份,单次不超过30分
4.聘用重复执业或信用差的检测人员-扣10分/人
5.工地试验室或授权负责人,未经母体机构的有效授权-扣20分
6.授权负责人不是母体机构派出人员或长期不在岗的-扣10分
7.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扣5分
未按照规定或合同配备相应条件的试验检测人员或擅自变更试验检测人员-扣5分(师),扣3分(助理)
未按照规定或合同配备满足要求的仪器设备,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校准的-扣2分/台,单次不超过20分
试验检测环境达不到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的-扣2分/处,单次不超过10分
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或试验记录、报告存在代签事实的-扣2分/份,单次不超过10分
原始记录不全,结论不准确,内容不完整,检测频率不满足合同或规范的要求-扣3分/类
不合格的事项、报告未上报-扣10分/次
检测整改意见未闭合(政府主管部门+业主+监理提出)-扣10分/项
严重违反试验检测技术规程和操作的-扣10分/项
未按照规定参加信用评价-扣40分
存在严重失信,被交通部、省级交通运输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扣20分/次
附件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工地试验室最多扣100分,人员最多扣40分)
1.有关试验检测工作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扣40分
2.出具虚假报告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质量标准降低的-(机构-直接D级+工地-扣100分+人员扣40分)
3.同时受聘于2个或2个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的-扣20分
4.授权人员资料虚假,出借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扣40分/次
试验检测工作中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扣20分/次
利用工作之便,推销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扣20分/次
未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数据失真的-扣5分/次
超出《等级证书》规定项目范围进行试验检测活动,并使用专用标识章的-扣5分/项
出具虚假数据报告-扣10分/份
越权签发、代签、漏签试验检测报告的-扣5分/类
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70分,对授权负责人的处理-扣20分
(总结关键字:人员扣欧阳40分的情况-犯罪、虚假、事故降低、出借)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管理
1.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评为信用较差的,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评级评为信用很差的,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2.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结果<=70分(C级较差),授权负责人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总结:(工地负责人不能担:小等70分=较差2年,很差5年)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核心:
质量管理精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硬件建设标准化和数据报告信息化-(质量精细、工作规范、硬件标准、数据信息)
工地试验室设立的原则:检测机构要取得《等级证书》,可设立工地试验室,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工地试验室设立的基本要求:
1.工地试验室按合同段划分单独设立,工程跨度较大,可设立分支工地试验室
2.所从事的检测业务范围必须是《等级证书》核定的检测业务范围,不能超范围开展检测工作。
3.如果工地试验室查出有问题,按照信用评价办法对其母体检测机构进行处罚
4.凡是工地试验室的母体不具备《资质等级证书的》,其所出具的数据将不能作为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的依据,质监机构将不予认可
5.允许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直接委托具有《资质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承担项目监理的全部和部分试验检测工作,但不包含施工方的工地检测。
(施工方检测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没有包含关系)
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要求:
1.任何单位不得干预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活动
2.母体检测机构应在等级证书范围起内授权
3.(多选)工地试验室授权书包括内容:检测项目及参数、授权负责人、工地试验室公章、授权期限
授权书应该加盖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公章及等级专用标识章
4.当工地现场需要的试验检测参数,超出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范围时,应当委托具有交通行业《等级证书》且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
参数超过《等级标准》的范围时,应当委托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
(备注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同一工程上面不能委托同一家检测机构)
(备注2:母体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的关系,类似于施工单位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
授权负责人相当于项目经理)
5.工地试验室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劳动合同+持证检测师),按照《信用评价办法》进行全面信用评价
(重点)工地试验室备案程序
1.工地试验室备案设立实行登记备案制。
程序:母体检测机构授权-工地试验室填写备案申请表-建设单位初审-质监机构登记备案-通过时出具备案通知书
(机构授权-工地申请-建设初审-质监登记-通过时出具)
2.工地试验室被授权被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或持证人员变更的,应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外委试验注意事项:
1.机构条件:资质+计量
2.施工单位外委向建设单位报备
3.不同一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同一工程上面不能委托同一家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与母体的关系:
1.加强管理和指导
2.合理配备人员和仪器设备
3.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工地试验室检测结果出错,母体检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多选)工地试验室在工程完工后应移交的资料(也是母体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授权书、备案通知书、设备使用记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台账等
(两书两记录一台账)
记录和检测报告签字人必须是专业满足签字领域的持证人员(签字人必须满足专业和持证)
工地试验室出具检测报告印章应包括: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标段的名称+工地试验室名称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置要求
1.所有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母体扣10分+工地扣10分+人员扣20分),并在母体检测机构登记;不能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工地试验室
2.不得聘用信用较差或很差的人员担任授权负责人;不得聘用信用很差的人员从事检测工作
3.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
4.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室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且需持有试验检测师证书
授权负责人的职责
1.审核或签发工地检测报告,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有权辞退违规人员
2.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实行不合格品报告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的产品或检测项目不合格报告,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试验检测委托方,抄送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管理
1.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变更,需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2.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为较差(或<=70分,C级较差),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为很差/差,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继续教育
部质监局-全国+统一+监督各省
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本省、本区域
承担继续教育的机构应受省级质监机构的委托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师资人员不少于10人(师10)
3.自有场所。租用场所应至少有三年以上的协议
4.有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师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2.通过部质监局组织的师资培训
3.较高理论水平和工程经验
继续教育实施内容和效果:
集中面授+网络教学+远程教育
内容具有实用、先进、科学
继续教育的周期和学时要求:周期为2年(取得证书次年开始计算),每周期累计不应少于24个学时
折算学时:
8学时-参加助理阅卷+参加省级机构评定
12学时-参加检测师阅卷+参加部组织机构评定+参加考试大纲和用书的编写工作
24学时-参加考试命题工作+担任继续教育师资
(助省8+师部教纲12+命师资24)
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
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取消本周期已取得的教育记录,并纳入诚信记录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