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机械行业不景气,我所服务的汽车制造公司也受到了冲击,从快速扩展、挥斥方遒的黄金状态遭逢中年危机。
公司高歌猛进发展的时候,我有幸经过领导的面试进入公司,从初出校门的莽撞小姑娘,在公司从事安全工作,与我大学所学专业一致,这是我的幸运,服务公司期间,在领导的督促和同事的配合中,我的业务能力日渐精进、提升,性格中的傲慢、毛糙等缺点在企业文化的滋润下得到了打磨,包浆。专业方面考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资格证书,虽然由于某些因素,这些年薪酬福利增长的略缓同期进来的同事,但是领导推荐我获得的当地安全专家、公司优秀员工、安全之星等荣誉慰藉了这些不平。
目前大环境及公司策略引发的工资动荡,我也不是没想过换份工作,但是我割舍不下目前的安稳。在这里,我哭、笑、打拼,甜蜜、苦恼、忧伤、幸福,有给过我诸多帮助的朋友、同事,也有辛辣又恶狠狠教我怎么做人做事的的“社会爸爸”。
在疫情期间度过了人生甜蜜又痛苦的产假和产后假,我终于回到公司上班。长假后的复工有很多需要交接和善后的工作,虽然忙碌又需要加班,但是回到熟悉的环境从事自己熟练擅长的工作,顺利的治愈了我的产后忧郁症,真的是忙碌又开心。一次性营养补贴和生育津贴的截留打破了这个平衡。后续发生的一些事情,强烈冲击了我对公司的认知。
在年初疫情的大环境下,大家在家办公了一段时间,有2个月公司给所有员工发放基本工资加一半绩效,包括休产假的员工。我后来找空咨询过人事部门,疫情期间,休产假的员工绩效减半是否合理,他们回复我休产假视同出勤,和大家执行一样的标准没错。后来医保局报销的生育津贴到公司账户,我估算了一下,因为大环境等各种原因,生育津贴比我实收工资高,再次咨询人事是否回溯差额部分给我,人事再次答复生育津贴的补偿公司的,工资和津贴只能二选一,公司都是按照工资操作的,没有问题。
我对此存在疑问,搜索查阅了江苏省、扬州市的相关规定,工资和津贴只能二选一没错,但是每一位员工实收应是按照最高值二选一,不是一刀切的只发工资。我再次去找人事咨询,他们回复我理解法规错误或是选用法规不适用,但是并没有出具支撑他们解释的任何文件支撑,说公司政策就这样,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是同意的。以前公司效益好的时候没有任何问题,如果因为疫情和工资改革,少数出现了问题,等年底统计后看看再说。我这种个例就先这样,即使我少发了,也没有工资差额补足的途径。
听完他们的答复,我很介意事情的解释和处理方式,忐忑的询问自己的直线经理,如果在公司,我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是否可以发声。领导从我这边了解事情经过后,带我找人事经理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人事把之前的说词又讲了一番,和人事沟通无果,我把自己收集的关于生育津贴的资料邮件给领导,领导看完后答复我会在高级经理休假上班后把事情汇报协调。内心憋屈之外,有了丝缕安抚。
高级经理上班后,经理口头汇报了我对公司关于生育津贴的发放有疑惑,高级经理协调人事核算工资及生育津贴的事情并给我解释。
没等到人事部门解释,我直线经理再次去找人事沟通,他们出具了一份表格,比照理想状态我的工资和生育津贴的差距,并备注引用了地方法规“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执行“是合法的支撑自己的处理方式。
我心有大惑,法规我细看了几遍啦,怎么会引用这条款项的,到网上搜出这个条文,简直匪夷所思,竟然是断章取义,(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按规定登记、缴费的,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扬州市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其中,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执行。)在公司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引用法规中公司如不缴纳生育保险或不合规缴纳保险的情况下的法规条文,觉得又可气又可笑,不能理解为什么碰到问题处理方式竟然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找理由支撑自己。
和直属经理沟通后,经理带上我和我整理的生育津贴的相关法规、文件再次去找高级经理汇报,把存在质疑的核算金额及相关法规引用条款研讨沟通后,高级经理表示如果公司执行文件有问题,会进行修改,随后约谈了人事经理。
当天,高级经理告知我和经理要求人事部门优化文件,根据法规取最高值给员工发放生育津贴,但是因为年终奖等原因会滞后,但是肯定合规发放。
虽然知道有的公司是生育津贴到账后就发放,在年终奖再回溯,我的这笔钱可能会延迟一段时间,多久不知道,但事情到此,我对经理和高级经理能正视这件事情并尽力协调解决已经满意,并对自己在这件事情上能够通过自己工作中锻炼的体系思维来处理很满意、开心。
事情得到解决,领导也做到了关爱每一位员工,像迷茫中的一束光亮,有温暖又慰藉,但是总觉得对公司的认知有了那么一些介怀。
附注:文中涉及的法规及文件
国家、江苏省、扬州市关于生育津贴的法规是“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我们分公司的执行文件是“产假:最小计算时间为天,产假期间工资按原等级工资由公司全额发放。”公司总部工资改革后“产假及生育假:最小计算时间为天,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员工应领取社保发放的生育生活津贴,公司不再支付产假及生育假工资;其中一个分公司执行文件是”5.2.12产假: 最小计算时间为天,产假期间工资按原岗位等级工资全额发放,若社保发放的生育保险金高于原岗位等级工资,则按社保生育保险金发放;职工不能同时享有等级工资与社保生育保险金;,所有执行文件中都有1个条款“本办法若与国家规定有冲突的,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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