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十八年。沉思往事立残阳。小时候读纳兰,不懂这句,如今年岁稍长,偶然间翻看过去的一些文字和记忆,真是觉得生如蓬蒿。做人真不容易。我在纸上草草地写着我的成年惘然录,回望我暂时经历的一生,像是在办我的葬礼。这是一次奇妙的体验,我把自己一层一层地剥开,仔细端详着赤裸的样子。多美啊,多哀伤啊,如果她再小一点,再小一点,小到还扎着羊角辫的时候,我会让她再一次走上河畔,像曾差点被水冲走一样,永永远远地跳下去。
如果时间能够回到刚毕业的那年,我想我一定固执地留在城市,死都不回来。鬼知道现在的我过了什么样的日子。鬼知道我就这么成了一个语文老师。
之前,我以为老师是个轻松活计。幻想着每天上完两节课,就抱着电脑打网游的神仙日子。
结果,却过上了每晚半夜回家的苦逼生涯。还记得初中一个老师自嘲:“在这所学校,就是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畜生使。”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当老师。
哪怕我在学校的语文讲课比赛中拿了第一名。哪怕我教的班级,学生个个贴心可爱。
哪怕我那么努力,几乎是最早去晚走的老师。
我仍然,一点都不喜欢当老师。
站在讲台上,日复一日强调同样的内容,与不听课的不写作业的打架的骂人的孩子们周旋,让我看不到自己的意义。
我从来都不是个特别规矩的人。可在这里,我不仅得自己讲规矩,还得让一群皮孩子讲规矩。
早上很早要出来跑操,红领巾必须戴得规规正正,寝室卫生得干干净净,地上有一根头发都要扣分。不能带任何零食进教室,吃饭放学还必须排着队伍,踏着步子走整齐,旁边站着拿着本子登记的教务处老师。你说,这都是什么玩意儿?
如果只我一人,我可以不在乎这些狗屁规矩。但是,我不想让班里的孩子觉得,在各项考核中,他们是最差的一群。
我逼着自己,也逼着他们。那时,我是一个复读机,一个保姆型机器人,一个戴着威严面具的秩序维持者,是学校正常运转的一个零件,却不是我自己。
所以,真的觉得老师是一个伟大的职业,需要很多很多对别人的爱与热情。
像我这种,过于自我的,疏离,僻静的人,是当不了老师的。
真的,鬼知道我有多讨厌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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