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乖乖
乖乖的第一篇文章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部经典之作,作者是毛姆。以前对于这类经典之作,我都是拒绝的,通常都不会主动翻起来看,总担心读起来会难以吸收,在读这本书第一章的时候,我几乎要放弃,因为不懂他到底在说些什么,但是突破到第二章之后,后面就完全被深深吸引!
本书是以第三者的视角,通过“我”的记述,以及通过与主角有关的每个人的讲述,来讲述主角斯特里克兰的故事。这个不善言辞与沟通的人,突然放弃自己的工作,抛弃与其生活了17年的妻子,丢下自己的儿女,在某天留下一句话,便消失了。他跑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开始了画画的生活。
他开始画画,却没有因此过上多好的日子,他穷困潦倒,往往无法果腹,一直到最后的两年才勉强算过上好一点的生活。
这么辛苦的生活,为什么他还要如此坚持?
这是一个追求梦想的故事,我在阅读的过程中,经常都是带着不解的想法的,还一度奇怪为什么会有那么长大段男女在感情里的心理分析,以及斯特里克兰怎么可以这么古怪,这么自私,这么粗野、没心没肺,在他的眼里,女人无所谓,朋友无所谓。他对性有渴求但又鄙夷这类事情,鄙夷女人;朋友在他困难的时候给予他帮助,他却未曾放在心上,甚至做出严重伤害朋友的行为(或许在他眼里那还不算朋友,他不需要朋友);他需要钱生活,日子过得上顿没有下顿,但却从不把画拿去卖,不怎么需要别人评价他的画,不以画画谋生。
这种人,真是奇怪且让人讨厌呀。
但是继续了解故事,你会明白,他画画,只是因为他需要画画,此时此刻他要画画,是一种来自内心的挥之不去的冲动。
这其实难以理解,但是,天才之所以会是天才,或许就是因为他的内心,就带着不被常人理解的疯狂吧。
我有时候在疯子的眼里,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呢,也许这个世界,每一个部分都是疯狂的吧?
这个人带着点超出世俗的感觉,身边能理解他的人不多,能明白他的画的人不多,但是我却觉得,或者他也根本不需要别人理解他的画,因为他所看到的世界,只属于他自己,不需要别人。
斯特里兰克在死前,让艾塔把他生病之后在房子四壁所做的画烧掉,一点不剩,在他的画里,画的都是他眼里的世界,扭曲有个性,房子四壁上的画,更是他最终找到的内心最最渴求的东西,气势恢宏,充满肉欲和激情,也带着一种可怕的元素,这种元素,藏在了大自然最深处,他挖掘了出来,画了出来。
这个最伟大的作品最后被烧毁了,或许是因为在他的内心里,他已经找到了他人生中一直在追寻的东西,就是对这个世界最深层次的理解,所以在这之后,一切都可以毁去了,他也不需要别人看着这幅画,去揣测或者试图理解他的内心世界。
这是一种让人惋惜的浪费,但是,他既不能拥有这些,为何还要留下呢?
故事读到最后,我对斯特里兰克这个人的想法有了改变,当然他还是那么自私那么讨厌,但是他是真正的勇敢者。
故事里还有一个疯子,是一个前途一片光明的医生,他某个时刻,看到了某个场景某个画面,那个瞬间,他内心里有一股力量,让他放弃了高薪,跟着他心中的神启,成了一艘船上的医生,赚的钱只够生计,但是过得非常快乐。
你觉得他们是疯子啊,他们抛弃了荣华富贵金钱地位只为了追求心中的理想,但是,他们多么勇敢。作为凡夫俗子的我们,就没有这份勇敢。
其实我现在在坚持着的事情,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我在意别人的想法,所以总会去想为什么别人不能理解。但是,作者毛姆却让我明白了,我在做的事情,我的兴趣爱好,只与我自己有关,心里面的追求,是自己的,不是他人的。如果斯特里兰克总在意他人的眼光,他能找到心中的“月亮”吗?
我们与疯子相比,着实没有那种抛弃世俗眼光,去追寻心中理想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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