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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与騙局

事實与騙局

作者: Sylivia_9a21 | 来源:发表于2022-12-08 17:33 被阅读0次

    人們常常難以接受事實而相信騙局,因人在某種程度上誤信了錯誤的觀念,而這樣的觀念就像地獄的層數一樣,一層又一層,人們就像被一圈又一圈的诅咒一樣被這樣的巨大的騙局所欺騙,然後在各種各樣的錯誤的觀念下,耽誤自己的人生,做錯誤的事情,最後的結果就變成人有遺憾或者並不滿意人生的種種。加之這樣的騙局的後果是不公平、不公正並且帶有仇恨的,人們會一次又一次的重復自己先前做犯的錯誤,並且和相應的人始終有著糾纏不清的宿怨。但在真正上帝那裏,卻為了平和並可得真正的平和。

    如果人們不能接受現實,說明人們所接受的則為人自己所期望或者所能成就的現實。前者應為人們個人所認識的現實,後者則應為人們所預判的現實。但是現實並非人們自己所能期望或者所能成就的,在這樣的差異之下,人們之中就會出現偶像崇拜者。偶像崇拜有很多種形式,與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有區別。不僅僅不可崇拜個人,也不可崇拜物質,不可崇拜星辰、大海、高山、河流及萬物眾生。偶像崇拜作為一種現象,由累積的錯誤的歷史遺產所成就。人們所敬拜的不應為其他的任何角色,而應為獨一真神一個,因真神不只是在過去、現在、未來,還在人所不能知曉的一切之中。如果人單單崇拜過去,享受現在或賭未來,可能造成因人的認識和現實有著差異的情況而導致了錯誤的選擇。

    接受現實的方法應為尊敬上帝所造的一切,不參與定義,而僅僅作為萬物眾生當中的一個,做符合上帝意誌的事。那所有的參與定義的事物或人,應避免其成為主流或有權力去定義的人。對於那人並不能知曉的過去或未來,以及現在中的一部分,應保護每個人的權力去行駛管理,因人不作為奴隸而被上帝所造,每個人應為平等權力的管理者。每個個體有權力支持、也有權力反對。對於那已經奴役其他人的,每個個體有權力推翻他的奴役。

    如果人們對於人自己所期望的有著某種執念,這樣的過分的要求會在事實之中的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之中所形成的對其自己的不良影響中逐漸的理解其自己的罪惡。如果執念過分到以改變事實作為代價以形成其所期望的帝國,這樣的帝國在其自己的罪惡之中重復各種各樣的因執念所導致的罪惡。帝國和地獄相差不大,不過,上帝可以與人同在。

    第一層地獄,人崇拜偶像。在這樣的情況下,人所思所言及所為,皆為了這個偶像。但這個偶像不作為真正的造物主,而作為偶像而存在。

    第二層地獄,人同流合汙。因偶像不作為造物主,就會與其他的偶像形成不同的勢力,人與人之間自動劃分組別,失去公平原則。

    第三層地獄,追求惡的本質。因各個組各自比較勝利的結果,相互攀比,不來源於造物主的榮耀,來源於惡的本質。

    第四層地獄,奴役自己。若人們在相互攀比的過程中,為了追求勝利的結果,其他同樣分組的人也是如此,這樣的勝利不會依據個人自己跟隨上帝的意誌所成的結果。

    第五層地獄,奴役他人。因人並不能在和其他組的比較中百分之一百的確保勝利,就會強迫他人被自己所奴役,不論是人間的任何一物、一生靈、一時間。

    第六層地獄,使用暴力。在他人並不允許被奴役的過程中,為了奴役他人,就會使用暴力以讓人屈服。

    第七層地獄,使用謊言。因暴力所導致的毀滅其他人的結果,以及不公平的現實不可能維系任何一種平等的合作關系,也不足以欺騙其他人來與其建立自己認為不平等其他人卻認為平等的騙局。

    第八層地獄,自我封聖。在修改歷史及編撰謊言的過程中,為了讓他人相信自己並成為奴隸,以表面的聖人的言行作為與更多合作的表演,並建立謊言體系包裝虛假聖人演戲模式,甚至包括到人為人處世的方方面面,目的為了維系所謂聖人的統治。就算已經不在世幾千年,依舊需要他人的崇拜。

    第九層地獄,忽視現實。不論現實之中出現任何一種事實真相,皆不足以改變其之前所信的。有所信應作為一件好事而被支持,若所信有錯,就不應再信。

    比較正常的信,應為真正的上帝所允許的一切。人們的信應為獨一真神崇拜。獨一真神才能減少人間的各種災禍。人與人之間因獨一真神信仰而相互的幫助、理解及彼此認同。

    不只存在一兩個觀念中存在偶像,人們若崇拜了某個偶像,其他的所有的觀念都會和這個偶像有關。上帝不怎麽當偶像,常常與人立約。和人立約的就不會是偶像,因這有根據,不來源於自己所造的或他人所造的在謊言體系中亂用的褒獎或懲罰的虛假善惡定義。若立的約不來源於人自己,而來源於上帝,人們可跟隨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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