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我不禁想起徐志摩曾说过的话:“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问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纪里,遇到你。”

遇见一个人,何其困难。但当你真正遇到了,你就会惊觉,什么叫“一眼万年”,什么又叫“为了遇见你,就已花光了我今生的运气,剩下的就只是有缘无分。”这,注定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于是你明白,时间并不会让你真正忘了一个人,而是让你习惯想念一个人。

想念一个人在很多时候并不是甜蜜的,它是孤独、是寂寥、是两手空空、是望而不得。有时候想念像一根透明的蚕丝,是两颗心唯一的牵绊,它易折,经不起微风,受不了细雨。有时候想念,才是这世间最残忍的事情。有的人是你生命里的过客,却成了记忆里的常客。
这个叫记忆的常客,停在你的脑海里,停在你的心里,停在你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它飘忽不定,它终难企及。人生本来是很短的,因为有它,却可以变得无限长。

有时候,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想念一个人。归根结底,大抵是因为“求之不得”吧!它无关春夏秋冬,它无关柴米油盐,它无关开花结果,它总是不经意间蹦出来,让我想念。不痛彻心扉,但也丝丝入骨。
大人们常说,小女孩家家终日哪有那么多的心思?他们却不知道,小女孩的心思最繁、最重、最不能让人挂在嘴边。
人生总会有些事留下遗憾,而有时留下遗憾的这些事确是让人感觉最完整的。你是过客,而我则是曾经。
别等了,它不会回来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