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6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发布了《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暂行办法》,其中第六条,督学职责里规定,要受理/协助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可实际上并无法达成。
2018年3月12日,笔者致电本区幼儿园门口挂牌的督学联系电话,是由接线生接的电话,当本人表示,需要向督学反应问题时,接线生表示,不能转接,只能由ta负责记录,并转交ta的领导处理,不能保证传达给督学本人,不能提供督学的其他联系方式。至此,督学这个事情,算是没希望了。
所有的监督机制,最终的目的,不是为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而是为了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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