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短视频看过了很多遍了,一个富孩子上车的时候,不小心他的鞋子掉了一只,这只鞋子被一个穷孩子捡到,他努力地追赶火车,试图把鞋子换给富孩子,但火车减去渐远,他试了很多次都没能如愿。富孩子见无法拿到鞋子,他把脚上的鞋子扔了下去给那个穷孩子。
这个短片没有一句话,但看过后却让人热泪盈眶,为了两个小孩朴素的感情:一个是不是我的,哪怕再好我都不要;一个是如果我不能够拥有了,为什么不去成全别人?
这曾经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前几天车子和别人发生了摩擦,对方坚持自己没有责任,需要我来负全责,而我又觉得责任在她,即使责任分担,也是她负主要责任。她的行车记录仪记录的也并不能显示我就是责任方,交警队去了两次,都各持己见。恰恰,那段路又没有监控。最后的办法,就是双方协商,或下次交警再调节,协商不成就走法院起诉。
我又是很较真的人,我占着理,就觉得凭什么就是我要承担这个责任?要错也是对方主责,最差也是对半。
可是无论是协商还是起诉,我都将赔上时间金钱和精力,虽然所有的赔偿都是保险公司承担,但我心仍有些不甘。要不要继续这个拉锯战?想了一下,觉得事已发生,又无人员受伤,后我认了全责,此事休已。
我不知道这能不能算做成全,某种意义上讲,这里涉及了很多其他的东西,和掉鞋子的事相差有些远,并不是什么高尚的东西来支持我承担责任,只是我不愿意因为这个摩擦消耗人力,退而求之,顺带着成全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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