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喜欢诗,最初应该是喜欢诗的韵律。朗朗上口,有音律的美感,这种音律上的美感便于读咏,便于记忆。从流传到现在最早的诗经,经唐,宋,元,明,清,诗都是作为文学上一种单独的表现形式,韵律是逐渐发展,逐步成熟,日趋完善的。虽然,在这漫漫的历史长河中,经历过多少血雨腥风,桑田沧海,但,诗却仍然以更多作品,更多的受众,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是文化传承的具体体现,这也是令我们以及后人,都应感为之高兴和自豪的事。
及至新文化运动以来,提倡白话文,诗又有了新的表现型式。虽然新诗打破了古诗的固有模式,不再有规律化的平仄可循,但新诗仍然保留有一定的韵律,我们仍然可以从一些作品中体味韵律的美感。即便是早期的现代诗作者,也并没有完全摈弃韵律的使用,只要细读,仍可从中感受到韵律的存在。
可近些年以来,诗歌的表现形式有了日新月异的突变,许多诗人,诗论家相续叠出。许多诗歌文学相关的论述,也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令人真有种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之感!
曾经有位知名诗论者发文著述:批驳遵循韵律创作诗歌,就如同人戴着镣拷跳舞。
虽然他的名气很大,影响很远,附合者也众,但我对此仍持怀疑态度。所有的文体,都应有它自己的格式和规则,没有格式,没有规则的文体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它就应该独立出来,以一种新的文学形式存在,而不应该再依附在诗的名下,混淆视听。
时代是在发展,进步的!与时俱进,本也无错,但要看这种改变用在什么地方,方向哪里!这种改变是否优化了以往的事物。如果仅仅为了创新,而抛弃所有固有的,美好的东西,创造出来的它,还会是那个我们喜爱和追随的诗吗?
无韵的文字还是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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