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是总提『Legal High』吗?开一下脑洞:如果我是古美门,受雇于陈世峰的话……
先买两波水军(最好在微博),一波脏刘鑫,一波脏江歌的妈妈,反正广大网友平均受教育程度也就在初高中,这事儿 So Easy。
然后再雇些“群演”假装“群情激奋的网友”,直接跑去对刘鑫和江歌妈妈进行面对面的精神攻击和部分性质较为不恶劣的违法行为(泼油漆怎么样)。
线上线下相结合,算是 OTO 吧。
策划得好的话,还能有不少真网友“帮忙”,效果拔群。
“媒体朋友”也至关重要,能策反就用真的,策反不了就找“群演”,目的是把“网友之愤怒”加杠杆,争取带跑节奏。
“代表正义”和“理客中”的文章各来几篇,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有“媒体朋友”能直接怼到刘鑫和江歌妈妈脸上问问题:
你觉得不锁门这件事是造成江歌死亡的原因吗?你觉得你的余生能否安心?(对刘鑫)
你觉得由于你的情绪化导致刘鑫无法顺利举证,你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吗?(对江歌妈妈)
“怎么能问这么不专业的问题呢?”
妈耶,这是请的“群演”耶,差不多跟上面假装“网友”的是一群人,你还要什么素质?
好了,我们回家看望被“圈(juan)起来”保护的被告吧。
他表示情绪稳定。
一回头,“著名新垣结衣”黛真知子问我:“你觉得你做这些正义吗?”
咳。
“你是不是以为我找人雇佣了‘群演’假装‘网友’和‘记者’?不,我只是找他们收集一下信息。现在这波疯狂的几乎不可阻止的大势,全是民众自行发起的。
“他们不在乎刘鑫的死活,也不在乎江歌妈妈的死活,甚至不在乎庭审能否顺利进行。他们唯一在乎的,就是自己“心中的正义”能否得到捍卫,所以他们要陈世峰死、要刘鑫死。
“但是,没有人有资格要另一个人去死,谁都没有。”
至于我到底有没有操纵民意……
说实话,本来是想的,但我国的广大网友,真是太让人省心了。
音乐起,“Legal High~”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