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村的两套安置房卖了,到大城市换新房,再写上女方的名字,否则这婚就不结了。
今天和先生一起带代代子去游泳,出租车上,伺机正好给好友通话,好友辛酸说了自己遭遇。
老家房屋拆迁,分到两套比较小的房子,这结婚了准备一套当新房,一套爸妈住。可是女友想到成都发展,希望在这里有套房子,两口子商量准备卖掉老家房子,在城里买新房,可是就算卖掉房子似乎也只够首付。
通话时师傅很淡定,积极给好友出谋划策,安慰就算在南边买不到,可以到北边,东边买,应该还是够的;婚姻嘛都是往好的方向走,这样才会越过越好呀。
然而,通完话后,师傅不淡定了:现在女的怎么都这么有心眼。
可能是看到我们很尴尬坐在后座,又解释了事情经过,感叹道:也就是觉得安置房没得她的名字,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换新房就属于夫妻共有的。结婚啊,就是名堂多,像你们这么恩爱的怕是不存在这样问题哟。
路程很快就到了,我们没有过多了解师傅朋友换房的事情,如果真是像我们听到这样,心里不禁为婚姻反抗。
两人因为相遇相知相爱才走进神圣婚姻殿堂,尽管看到很多帖子都说,婚姻并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但是决定走到一起不就是两个人的事吗,如果被家庭阻隔,只能说明这两人还不适合走进婚姻。
婚姻绑住了两颗心,彼此相依,掺杂过多其他内容,就算过了这一关,下一关呢?
作为女性还是过于感性,希望每个走进婚姻殿堂的女子都能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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