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只是喜欢你的。后来不知不觉的就变为爱了。
初遇你的场景其实蛮偶像剧的。和朋友一起去看篮球赛,她抓着我的胳膊指着你说你好帅技术好棒想知道你的名字。不知怎么的我就答应替她去问了。其实依我原本的作风是绝不会同意的,那天倒真是反常。
总之是去问了。就这样认识了你。
后来就喜欢上了你。会在人群中找你,会偷偷盯着你看被发现了又慌忙移开视线,会收集每一张有你的照片,会浏览你的空间听你唱过的歌,会默默记下我所能了解到的你的一切,会为你写下一些缠绵悱恻的文字。
这一写,就是三年。就是五万字。密密麻麻,满满一本。
但我始终不敢告诉你,因为怕打扰你。因为“爱是想触碰却又收回手”。Salinger这句话我真是爱极了,也便依照着做了。
最后,你走了。我想去找你,但终究没能做到。或许这是好事吧,不然我不知道未来我是不是还会执着于你三年又三年。
但我想,我应该告诉你。三年,我不想让这场漫长的暗恋无疾而终。而且,你知道的,我习惯了磊落。
于是变流泪边写了信。实话说我不知道眼泪为何而流,或许是为了痴傻的自己吧。
出乎意料的,你回了信。一直都知道,只是从未说破。
我爱他,他知道。其实我早该想到的。瞒不住,真的瞒不住。每一次对视每一次对话甚至每一次擦肩而过,欣喜藏不住,紧张也藏不住。我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可实际上与他在一起的分分秒秒都像是在告白。
也罢。也罢。这样的经历,青春年少时的我们大概都经历过。
只怪我当时陷得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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