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小妞又“被”投稿了。说起小妞的投稿,我头都疼。我不怕给小妞提供写作的思路,就讨厌强买强卖。
一个三年级的娃娃,写作再好,也不能一个月写一篇投稿作文吧,硬是把孩子写作的乐趣毁了。
一张卷子一篇作文,再加每周的周记,完了还时不时“被迫投稿”,关键是投稿后又强迫去卖校刊,对此我也是无语。
上星期三下午放学,老师又点名让写一篇《我和我们》影片的观后感。
我让小妞分两天完成,星期三抽空看电影,星期四抽空写读后感。
星期三写完作业,又抽空让小妞看了一个小时二十七分钟的电影。
看完都快9点了,小妞什么都没玩,很郁闷,幸好我转移了小妞的注意力,接下来又弹了半小时琴。洗漱完,睡觉时又十点过。
我不是那种功利性的家长,对于哪些虚的名头,我自然不稀罕,小妞也是。
所以这次我们约定,如果老师问:“要留书纪念,还是要稿费?”我们决定要稿费(因为要留书的话,就要被迫去卖四本校刊,稿子“投”在校刊上的。没有人真心愿意买,上次那四本,都是家长看我的面子“买的”)。
也实在不想看那些为了让作品“好看”,而被“修改”的失了味了“作文”。远不如在书店泡几个小时来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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