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地方,叫青春远去的时光。
被锁在时间的匣子里,就像是潘多拉的宝盒。宝盒一旦被打开,青春年少的喜悦、悲伤、成长的伤痛都会跑出来……
十年前,我来到这座城市。南方的小城,细雨如丝,山不高,却很青葱。
没有海,却有翻滚的长江之水。
对于这座城市而言,我是如此的微不足道。渺小得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
我的过去,不复杂。却有点忧伤。
现在,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码字是我的日常。在没有码字的日子里,我喜欢去逛那些充满了历史味道的街道。
这个城市,很包容我。
我喜欢的麻辣串串儿,酸辣粉,泡椒牛肉面……
除了码字以外,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去吃小吃。在这个满街都是饭店的城市,找到自己喜欢吃的美食不算是困难的事情。
今天又下雨了,我坐在窗边。望着满街的车水马龙。
又是一个人的寂静时光,我煮了碗和着青菜的泡面。
吃完晚餐,我准备泡一个热水澡。点一根香薰蜡烛,是青草与树林的香味。
手机放在浴缸旁边,一首小野丽莎的《玫瑰人生》循环播放着。
到了夜晚,让我想起一个男生。
那个男生有很好看的微笑,下巴有一颗爱心一样的胎记……记忆涌来,像潮汐……
八点,我开始码字。对着电脑敲了一个小时,眼泪流下来。
是的,我在写我自己的故事,那个男孩,很早的时候,就离开了家乡。
记忆撕扯着我的脑袋,我想起了青春年少的时光里,他有多耀眼,就像是天空中最闪亮的那颗星球。星光不灭,在我心里,存在了亿万光年。
他在职工大院里出生,我也是。
从小,他就是最天真可爱的一个孩子,胖乎乎的小手,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他的眼里有清泉,笑声似银铃铛,嘴唇是粉红色的。
过了很久,我才明白。我喜欢他,从我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了。
他会从糖果罐里偷偷拿两颗薄荷糖,笑起来的时候,像阳光洒满大地。
他穿着可爱的小皮鞋,很远,就能听见他的笑声。
他摊开手,有两颗糖。他说:“你吃吗?给你。”
读完高中以后,他这样的天才也被国外的H大学录取,离别的时候。他笑着说:“等我毕业,回来一定娶你。”
时光像一条流淌的小溪,流过的泉水不再回头。
国外,是怎样的生活?没有地道的中国菜吧?
一个人在国外的日子或许很清苦,所以,他才遇见了爱他的女孩子,在毕业那年,举办了婚礼。
我毕业后,就来到了成都。这是一座充满活力的城市。
我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不知道怎么的,却做了自由撰稿人。
平时,我也画一些色彩画,什么印象派啊,什么抽象派的。反正,画不来写实派。
在很长一段时光里,我忘不掉他。
我曾经尝试过谈男朋友,可是,我发现,每次一到关键的时候我就想放弃了。
我现在已经没有力气再去谈恋爱了,我把头埋进被子里,我在想明天会不会下雨?明天我必须得去超市买些蔬菜水果了。祈祷明天是晴天,天气好,心情也会好些,渐渐的,我睡着了。
[if !supportLists]第二天,[endif]又是雨天。
我怀疑自己得了失恋悲伤综合症,已经十年了。
我坐地铁去买菜,买水果,买肉,买鱼。
一个人的日子,不觉得有多苦。只是寂寞的时候。没有陪我说话的人。
还好,我还有份工作。
我喜欢码字,躲进懒人沙发里,一杯不加糖的雀巢特浓咖啡,还有一碗水果沙拉。
很多年过去以后,我再想起当年码字的日子,都觉得是充实的。
今天阳光很充足,我懒洋洋的坐在公园里,看天上的云。
一朵,两朵,三朵……
日子终于起了波澜,不再像一潭死水一般寂静。
一个月前,我终于搬进了一套小公寓,也算是攒了十几年的存款终于有了回报。
我养了一只泰迪狗,橙子。
橙子很可爱,也很温顺,就像是亲人一样温暖。
我自小父母离异,从小,我就是野生野长。后来有点自学成才的能力,才考上了一所不那么差劲的大学。
我独自一个人,游离在这座城市。
有没有男朋友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有一份热爱的工作。也有了一个安稳的小公寓。
男人变得没有那么重要,我自己也可以养活自己啊,也可以出去旅游啊,一个人也可以去吃火锅。
我在这座城市,是隐形人。
我仿佛穿了隐身雨衣。
没有人注意到我,我感受到人生的冷漠。但我的心底开出一朵小小的蔷薇花来。我感受到冷漠以外,有太阳的暖。
我已经习惯,习惯一个人的生活。
我现在在大理,我在写我的过去。
微风正好,阳光明媚,我在苍山下,洱海边。谢谢你听完我的故事。
我就是独身主义者,一个人,阳光依然灿烂。
想明白了,才发现,生活嘛,好好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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