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藏法师)
4‧2修法总纲
4‧2‧1内容大要
欲理解本忏的修法重点【注45】,事先预览忏法之内容纲目,并鸟瞰全忏之组织,诚属必要。兹将本忏各章节之标题目录大要表列如下:
目录大纲【注46】:
第一章 劝修忏法
第二章 行前方便
第三章 修行方法
第四章 正修忏仪(此为修法重点所在!)
第一节 严净道场
第二节 净身方法
第三节 三业供养
第四节 奉请三宝
第五节 赞叹三宝
第六节 礼敬三宝
第七节 修行五悔
第一项 忏悔六根
第一科 忏悔眼根
第二科 忏悔耳根
第三科 忏悔鼻根
第四科 忏悔舌根
第五科 忏悔身根
第六科 忏悔意根
第二项 劝请如来
第三项 随喜功德
第四项 回向佛道
第五项 发愿往生
第八节 行道诵经
第一项 称名绕旋
第二项 诵法华经
第三项 归依三宝
第九节 诵经方法(以上皆为事修、辅行,属「有相行」)
第十节 正修三昧(此为理观、正行,属「无相行」)
第五章 证相分别
全部行法共分五章,第四章为行法之重心所在,其中复分十种行法,更以第十节「正修三昧」为此三昧行法的核心。遵式(964~1032)大师云:
十科行轨,理观为主。傥一以误,九法徒施【注47】!
4‧2‧2行法组织
以下更列本忏之行法组织大纲,俾能通盘掌握行法前后之次第意涵与相互关系【注48】:
行法关系:
【批注】
注40:见《法华三昧忏仪》之附题,《大正》卷46页949中。
注41:以上见《天台九祖传》三祖传,宋‧沙门士衡撰(《大正》卷51页98下~99上)及《智者大师别传》(《大正》卷50页192上)。
注42:《大正》卷46页700中。
注43:见《法华三昧忏仪辅行集注》57页首段「编按」之说明。
注44:《大正》卷46页954中。
注45:理解了本忏仪修法的核心精神,即把握了圆顿止观的修习善巧。
注46:参考《忏仪辅行集注》之目录,唯此中标题曾稍作更动,已稍异于原忏本所列,已于《集注》中有所声明当知。
注47:见《法华三昧忏仪勘定元本序》(《大正》卷46页949上)。
注48:本表录自〈法华三昧忏仪辅行集注序〉,释法藏述,收录于《法华三昧忏仪辅行集注》。
4‧3正释修法
透过以上关系图,我们可以总括地将整部忏法概分为四大部份来讨论,亦即:
𦯷坛外【注49】预行起忏专修前之准备;
輶坛内三业集福除罪等之事忏;
𦒄堂内【注50】如理正观一实相之理观;
𡤜随自意一心精进之圆顿止观。
4‧3‧1忏前准备
首先第一部份,乃是总指正修忏仪之前,一切身、心、道场与内外资具,甚至修忏心理等方面的准备与调适工夫而言。此中包括了本忏法的前三章,以及第四章的前二节,共五部份。第一章中,主要引《普贤观经》及《法华经》文意,述说并赞叹修持「法华三昧」的效果与功德,以启发行者之信心与意乐,并劝勉大众修习。第二章则教导行者先建立好修忏之心理准备【注51】,以使正修时能与法相应,克期得证为目的。第三章即在教授行者如何于正修忏时,以事、理二修,达到专心精进,与法相应的方法。此中分事中修一心精进(专心投入身、口之仪轨事行),与理中修一心精进(随时觉观当下一念心性,从本以来不生不灭,一切所造之事与心性无别,亦无生灭,常住一相)两部份。第四章入忏,除总说忏仪行法之十项内容外,更于第一节中明示严净道场方法,期以身业实际之洒扫、严饰及供养等仪,达到预先消业、集福与息心、除障的目的【注52】。第二节则在正入忏堂前,更加慎重地要求行者必须如法净身、换服,藉此以表征遣荡无明,覆空、有二边之丑陋【注53】等意。以上内容是正式起忏前,五个重要的预行步骤,其中前三章,由于仍属正式入忏堂前之方便,故各自独立一章;后二节因为已「进入」道场【注54】,做起忏前最后的预备动作,故编入「正修」章中,各成一节。
4‧3‧2修行事忏
其次第二部份,即本忏仪正修中的「事忏」行法,一般所谓的「拜忏」,正是指这一部份。从「三业供养」、「奉请三宝」等,一直到「五悔」、「诵经」与「三皈」等,共有七小节,十多个项目。内容不外身礼敬、口唱念、意缘法等三业的运为,正属于「有相行【注55】 」之事修部份。此中最重要的,即是「忏悔、劝请、随喜、回向与发愿」等五悔忏法,行者必须运想「逆顺十心【注56】 」于此五悔之修持当中,方能与行法相应【注57】。如《补助仪》云:
凡宣悔词,须加事想,破于爱心【注58】。
此外,这部份虽是「事修」,但仍然是「事中带理」而修,并非徒有身、口之行礼如仪,而无心念的如理作意。如本忏法第三章所言「理中修一心精进」者,正是指行者必须配合忏仪事行,而内心同时修习止观的道理,在此部份中,几乎每一事行项目,皆有其相应的修观提示,即是最好的明证。前面所提「运逆顺十心」固是一例,其他如:初入忏时,修三业供养之前,智者大师即明文注有:
应先慈念一切众生,欲兴救度。次当起殷重心,惭愧恳恻,存想如来、三宝,畟塞十方虚空,影现道场【注59】。
又于礼敬三宝中,亦指示用心方法云:
心随身口,一心顶礼,无分散意。了知此身如影不实,于能礼、所礼,心无所得。一切众生,亦同入此礼佛法界海中,总礼十方佛……【注60】。
荆溪尊者更依此意,于礼敬三宝节中,另作说明并造礼敬偈云:
当唱「一心」时,先专至敬礼,为「事一心」。次想能所〔皆空寂〕为「理一心」。应观想曰:
能礼所礼性空寂,感应道交难思议,我此道场如帝珠,释迦牟尼(此四字随文照改)影现中,我身显现如来前,头面接足归命礼【注61】。
最后即如诵经一法,大师亦谆谆诱导行者须如理作观,如于第九节诵经方法中示云:
夫诵经之法,当使文句分明,音声辨了,不宽不急,系缘经中文句,如对文(此云「诵」者乃是默背之故)不异,不得谬误(以上示事修,以下明理观)。当次静心,了音声性,如空谷响。虽不得音声,而心历历,照诸句义,言词辨了。运此法音,充满法界,供养三宝,普施众生,令入大乘一实境界【注62】。
综合以上诸文例可知,在这第二部份的所谓「事修」之中,其实是处处带有理观而修的。此中皆有着:「发菩提心,缘法界一实相境,而修中道观」的基本理观原则,在前后一贯地思惟进取,这是天台忏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修行概念,此忏法原名「行事运想」,意正在此!缘于此,行者才能由一入忏开始,直到下一部份的正修止观,乃至出忏后的历境对缘,步步皆扣紧「中道实相理」而运心作观。也唯其如此,这部事理兼备的忏仪,方可名为「法华三昧【注63】」。
细论此第二部份之事忏,大略可再分为三个段落:
1.供养、礼敬、赞叹等,即仪轨中第三至六节,共四节;
2.运逆顺十心,修行五悔,正指第七节之内容;
3.绕旋称名与诵法华经,含第八、九等两节。
在第一段中,主要透过身、口的供养、赞叹和礼敬等积聚福德资粮的方式,来达到消业与除障的目的。
第二段则是正修五种忏悔法门【注64】,以运用逆十善心的观想方式,确切地在行者身、心之上,引生忏罪、悔过的力量。藉此以翻转行者夙昔之恶业种子为善因缘,而成就以下第三部份正修圆顿止观时的助缘。另关于忏悔的义涵,智者大师在《金光明经文句》卷三〈灭业障品〉中多有提及,如云:
忏者首也、悔者伏也,……不逆为伏,顺从为首。……又忏名白法,悔名黑法;黑法须悔而勿作,白法须企而尚之。……又忏名修来,悔名改往,弃往求来,故名忏悔。又忏名披陈众失,发露过咎,不敢隐讳;悔名断相续心,厌悔舍离。……又忏者名惭,悔者名愧;惭则惭天,愧则愧人。……总此贤圣皆名人,第一义理名为天,约人天论惭愧忏悔【注65】。
至于忏悔的种类,则依大、小乘分,各有作法(身、口所作、一依法度)、取相(定心运想,相起为期)及无生(了我心自空,罪福无主;观业实相,见罪本源;法界圆融,真如清净)等三类忏法【注66】,而此部份正属「大乘作法忏」一类,至下一部份方是「大乘无生忏」所摄。
再者,忏悔六根业名之为「忏悔」于理易明,而「劝请」等余四,何故而亦名之为忏悔呢?四明(960~1028)尊者在《修忏要旨》中于此更有说明云:
所以悉称「悔」者,盖皆能灭罪故也。「劝请」则灭波旬请佛入灭之罪,「随喜」则灭嫉他修善之愆,「回向」则灭倒求三界之心,「发愿」则灭修行退志之过【注67】。
就事忏的角度视之,忏仪的重点到此算是告一段落,以下所起的第三小段,则是绕佛与诵《法华经》(或单诵〈安乐行品〉【注68】 ),此时诵经当有两种用意:一者,前已供养、礼敬乃至忏悔、发愿等,身心渐获清净调熟,此时更加诵经,必容易达到随文入观圆解经意的效果,并可依此深解为基础,在往下「正修三昧」中,深入思惟其义理,可说此段正是为了以下进一步的修持而作准备。其次则是为了摄受部份尚不能久坐禅观的初修行人【注69】,大师乃依《普贤观经》「不入三昧,但诵持故,见上妙色【注70】」之文意,而令彼人增加诵经之修持,同样能达到修忏之利益。(待续)
【批注】
注49:指「忏坛(以普贤菩萨为主尊)之外」见《忏仪》敬礼三宝段中,大师之注文。《大正》卷46页952上。
注50:「堂内」乃是指「观堂之内」而言,盖修天台忏法时,除了〝忏堂(坛)〞以外,还有〝观堂〞,忏堂用来修「事忏」之用,而观堂则类似后世「禅堂」之作用,乃用来正修(坐中修)止观之用。一般两堂皆相连,亦有二堂合并者。见《法华三昧忏仪辅行集注》附录十,天台忏法道场配置略图及护净方法。
注51:主要是生重惭愧心,并对忏仪中的忏悔文句,预先讽诵通利等。
注52:此法与藏密中的「四加行」或各类修法之「前行」等,颇有异曲同功之妙。
注53:见《国清百录》卷一「方等忏仪」,表法第五之说明(《大正》卷46页798中)。
注54:前说「坛外」者,乃就一往而说,是指尚未正式入坛起忏而言,非指完全未入忏堂也,读者勿执文句。
注55:《摩诃止观》卷二上(《大正》卷46页14上)云:
特是行人,涉事修六根忏(虽但指六根忏,义含其他),为悟入弄引,故名「有相」。
注56:文见《摩诃止观》卷四上。所谓「顺十心」者,乃是指顺于生死流的十种恶心,即:一、由爱见故内计我人,二、外加恶友,三、不随喜他一毫之善,四、唯㧢三业广作众罪,五、事虽不广恶心㧢布,六、昼夜相续无有间断,七、覆讳过失不欲人知,八、不畏恶道,九、无惭无愧,十、拨无因果。由于有这十种恶心,方才使吾人流转生死穷劫难出,今当更求十种对治之善心,以逆于生死流,亦即:一、深信因果,二、生重惭愧,三、生大怖畏,四、发露忏悔,五、断相续心,六、发菩提心断恶修善,七、劝策三业翻昔重过,八、随喜凡圣一毫之善,九、念十方佛有大福慧,能救拔我及诸众生,十、今知空寂,为求菩提、为众生故,广修诸善,㧢断众恶。(以上通见《大正》卷46页39下~40中)。
注57:《摩诃止观》卷四上云:
若不解此十心,全不识是非,云何忏悔?设入道场,终无大益,是名忏悔事中重罪
也。(《大正》卷46页40下)。
注58:《大正》卷46页956上。
注59:《大正》卷46页950中。
注60:同前。
注61:见《补助仪》(《大正》卷46页956上)。
注62:《大正》卷46页954上。
注63:冠以「法华」之名,乃因此忏仪依《法华经》之义理与文句而立行事运想之行法故。
注64:「五悔」法门之提出,主要见于《摩诃止观》卷七下,至于经论中亦有提到此五悔的前四悔,如《华严经》〈普贤行愿品〉、《合部金光明经》卷二、《占察善恶业报经》、《菩萨藏经》与《大乘三聚忏悔经》等经,及《十住毘婆沙》等论,皆有提及,只是顺序或有部份不同罢了。又「发愿」一科,实从「回向」中别立而出,用以凸显发心之归向,并非大师妄立。因此五悔法门,实可说是深合各大乘经论的修持方法。
注65:《大正》卷39页59上,其他尚有忏悔处所、忏悔方法、忏悔阶位(分「藏」等四教说明之)乃至无生忏悔之功德等,于该文中皆有详实之说明,需者当披文自寻。
注66:见前注及《修忏要旨》(《大正》卷46页868中)。
注67:《大正》卷46页869中。
注68:《法华三昧忏仪》「诵经方法」一节中说明云:
〔若〕行者本未曾诵《法华经》,今为三昧故,当诵〈安乐行品〉,极令通利。(见《大正》卷46页953下~954上)。
注69:「诵经方法」中说明云:
若人本不习坐,但欲诵经忏悔,当于行坐之中,久诵经,……亦不乖行法。(《大正》卷46页953下)。
注70:经中具云:
此观(指「正念思惟一实境界」)功德,除诸障碍,见上妙色。不入三昧,「但诵持故」,专心修习,心心相次,……得见普贤。(《大正》卷9页389下)。
4‧3‧3正修三昧
第三部份的「正修三昧」,即事忏之后的「理忏」,属于「无相修」的部份【注71】,《修忏要旨》云:
上诸观想(指前九节之事忏),虽皆称理,而带事修。盖欲行人涉事之时,体事即理,心无倚着,功不唐捐,故如前施设。今之禅法(指第十节之「正修三昧」)乃是正修,纯用理观【注72】。
就忏仪原意,这一部份的禅观正是本忏法中最重要的核心部份【注73】。如遵式大师在本忏勘定序文中即明白地指出:
十科行轨,理观为主(指第十节正修三昧),傥一以误,九法(指前九节之事行)徒施【注74】。
《法华三昧忏仪》以正修三昧的理观为重心,这正是天台教法之理论与实践,始终紧密结合的最佳写照!
行者在忏坛修事忏完毕之后,即进入紧邻之观堂【注75】,依二十五方便所示而调身、心、息,之后则依本文第2‧2‧2小节中所示一心三观之观法而修持止观。智者大师在本忏「正修三昧」中示观法云:
云何正观?如菩萨法不断结,不住使海【注76】,观一切法空,如实相【注77】,是名正观。
又行者当如何才能「观一切法空」呢?大师续云:
行者当谛观现在一念妄心(此即「介尔现前一念妄心」,具三千性相,当观其皆是「如实相」),随所缘境〔而生其心〕。如此之心,为因心故心?为不因心故心?为亦因心亦不因心故心?为非因心非不因心故心?为在三世?为在内外?两中间?有何足迹?在何方所?如是等种种因缘中,求心毕竟不可得!心如梦幻不实,寂然如虚空。……心常寂然,亦不住寂然。……虽不得心、非心相(即空),而了了通达一切心、非心法(即假)。……诸法解脱,灭谛寂静【注78】(即中)。
能如是作观,即入中道实相,这也正是忏悔的最高境界!如《普贤观经》之偈诵云:
一切业障海,皆由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注79】。
大师在「正修三昧」文中亦直接说明,若行此理观即是真实之「忏悔」法门:
作是忏悔名大忏悔,名庄严忏悔,名无罪相忏悔,名破坏心识忏悔【注80】。
由此可知,本忏仪行法中,无论是事修或理观,其本质皆具有「忏悔」的义涵,这也正是此仪轨之所以名之为「忏仪」的原因所在。
4‧3‧4随缘止观
原则上本忏仪为「半行半坐」三昧,已如3‧2节中所示,因此行法至正修三昧部份,即可算忏法圆满。然而为了达到随时皆能「理一心精进」的禅修境界,因此大师更在正修三昧之末提示我们:在正修各种行法以外的其他时间中,无论行、住、坐、卧,大小便利,出堂入堂,乃至一切饮食起居等,皆要远离世俗欲想,念念与圆顿止观相应,而精进修持一心三观。其文云:
复次行者于三七日中修忏悔时,若行若坐、若住若出入,大小便利、扫洒洗澣,运为举动、视眴俯仰,应当心心存念三宝,观心性空。不得于剎那顷,忆念五欲世事,生邪念心。及与外人言语论议,放逸眠卧、戏笑,视色听声,着诸尘境,起不善、无记、烦恼、杂念,乖〈四安乐行〉中说。若能如是心心相续,不离实相,不惜身命,为一切众生行忏悔法(以菩提心为本故),是名三七日中,真实一心精进修也【注81】。
广义的说,这种随时的用心修观,已属「随自意三昧」(非行非坐三昧)的修行内涵,然而这也正是一切行法(通含常行、常坐、及半行半坐三昧)的共通修行理念。由于它的重要性,虽然本忏中并未单立一项而行持之,但为彰显其确实之存在,故仍另立一节于此。(待续)
【批注】
注71:指见前注30正文所引之文。
注72:《大正》卷46页870上。
注73:见前注43正文所引之文。
注74:见《大正》卷46页949上。
注75:回忆注46所说。
注76:《大正》卷9页389下,《普贤观经》云:
如来灭后,云何众生起菩萨心,……正念思惟一实境界。……云何复当不断烦恼、不离五欲,得净诸根,灭除诸罪。父母所生清净常眼(义该六根),不断五欲而能得见诸障外事?
注77:《大正》卷9页37中,《妙法莲华经》〈安乐行品〉云:
复次菩萨摩诃萨观一切法空,如实相,不颠倒,不动、不退、不转,如虚空,无所有性。一切语言道断,不生、不出、不起,无名、无相,实无所有,无量无边,无碍无障。但以因缘有,从颠倒生,故说。
注78:《大正》卷46页954上。
注79:《大正》卷9页393中。
注80:同注72。
注81:同前。
4‧4总归圆顿
整部《法华三昧忏仪》的行法重心与精要,大体已如上述诸文所说,我们可以从这些行法的用心内涵中看出:一整部忏法的内容,以「慈念一切众生,欲兴救度【注82】」的大悲菩提心为开始;以行事中「缘法界」而作事观【注83】,缘「中道实相」而作理观【注84】,为运想精进的重点,作「体事即理【注85】」的事忏修持。之后则舍除一切方便,而于禅坐当中正修一心三观,以实证中道实相、「顿悟成佛【注86】」为目标。可说一部《法华三昧忏仪》,自始至终,无论事修或理观,在在都是天台圆顿止观的法门施设!处处都是直指不可思议的中道实相!诚可谓天台修行法门精华中的精华,既契理亦契机。无怪乎宋朝四明知礼尊者在《修忏要旨》中赞此行法云:
是法华三昧,亦称王三昧,统摄一切三昧故。亦号总持之主,出生一切总持故,功德甚深,叹莫能及!……当知止观一部,即「法华三昧」之筌蹄,一乘十观【注87】即法华三昧之正体。圆顿大乘,究竟于此【注88】!
佛陀在《普贤观经》中亦劝佛子云:
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天、龙、八部,一切众生,诵大乘经者,修大乘者,发大乘意者。乐见普贤菩萨色身者,乐见多宝佛塔者,乐见释迦牟尼佛及分身诸佛者,乐得六根清净者,当学是观【注89】!
上来经、论共赞此法,正显此三昧行法在天台禅法中的殊胜之故,望来者多加注意焉。
5结 论
本文所探讨的内容主要分两部份,前半段以天台各种止观概念之厘清,及主要禅法关系之建立为重点。透过对藏、通、别、圆等四教禅观法门的概要性比较(重点在别、圆二教),以彰显圆教三种止观的特色,最后则据此而独推「圆顿止观」之殊胜,以点出天台禅法的特质所在。后半段则以实践的立场,比较了四种修持圆顿止观的三昧行法,以导出「法华三昧忏仪」行法的适修性来。同时在第四章中更逐步而具体地,解析了此三昧行法各个项目的修持内涵及要点,以使行法的精神意义得以被正确的认识与把握。如此也使我们能以此忏仪行法为例,完整而有系统地了解到:在天台大师的思想中,所谓的「圆顿止观」最高法门,由初机到证悟,由外在到内心,由事修到理观,是如何运用身、口、意三业在具体修持的?这正是本文在讨论完天台禅法特质之后,要兼论法华三昧忏法的首要原因,毕竟理论的落实与实践,才是佛弟子所最关心的课题。相信这样的理解,不但能强而有力地导引吾等,真实而正确地走向实修之路,而且对于近两百年来,一直薄于实修、实证,乃至教理亦寡于理解、宏扬的中国佛教而言,应该也是非常有俾益的。尤其「拜忏」法门一向久兴于中国佛教的各个阶层,举凡「大悲」、「净土」、「占察」等天台系统的忏法,亦长期流传于教内。若能对于具有天台系统忏法之「母体」地位的「法华三昧忏仪」,进行较深刻的理解与宏扬,则必然能对拜忏法门的修持质量,产生决定性的提升作用!这也是本文要兼论此忏仪之修持方法的最主要用意所在。此文若能因此而稍有益于中国佛教,必定是三宝及护法龙天的加被使然,愿将此功德回向法界一切众生,皆共成佛道云。
时维
佛历二五四二年 公元一九九八年 九月二十四日
初稿于和平本愿兰若
定稿于台中南普陀佛学院
【批注】
注82:见注55正文所引之文。
注83:见注56正文所引之文。
注84:见注57正文所引之文。
注85:见注68正文所引之文。
注86:见注33正文所引之文。
注87:见注16之说明。
注88:《大正》卷46页870中。
注89:《大正》卷9页389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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