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我们干部的权利是人们给予的,我们更应该将权力应用到为人民谋福利上面,真正的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在我们工作环境中,一些领导干部自认为自己比别人高出一等,做什么事情都是独断专权,不与同事商量,在不了解情形的条件下,对事情推三阻四,不与群众接触,脱离群众,使我们的工作环境乌烟瘴气。这样不仅失去人们对我们的支持,还会在一定程度上让我们的干部失去工作积极性,最终使工作无法开展,最终危害人们的根本利益。我们在工作中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一般干部的宗旨教育,在思想上教育他们正确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做到转变干部的思想,正确认识“升官”与“发财”两者之间的关系,不能因为升官发财而忘记我们对党的誓言,更不能违背自己对党的忠诚,在心底里时刻铭记我们要执政为民、为民谋利是我们的职责。
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群众意识,尊重群众,在工作闲暇之余多往民间走一走,饭后多与群众聊聊家长里短,真正的贴近人们群众的生活,真正做好人民的好公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让领导干部认识到“法律”大于“权利”,切不可因为自己手中握着权利,就可以肆意妄为,做出害民害己的事情来,在工作上还要压实责任,针对各种问题实施严肃问责的制度,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为民服务的这根弦,坚决不做伤害人们群众的事情。
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会上提到:“德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害民。”这句话理解起来不难,就是要用宽厚的行为,让人们生活安乐,不要用最卑劣的行为伤害人们。所谓“爱民”更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一种要求,这就是要让我们时刻考虑着人们,从人民的角度思考问题,不做一些虚的、表面上的工作。
习总书记的话更是对我们干部今后工作上提出的高要求,我们要严格约束自己,树立正确的服务观、政绩观、价值观。真正做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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