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纯属真实写照,是本人亲力亲为分享出来也是自己从事物业工作在业主和物业两者之间对待交费和服务工作的心理体会。
2017年我入住赤峰市某新开发小区,一次性缴了物业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同时,与当时校小区的物业签订了合同并开始正常的居民生活。
记不得具体是哪一年了,有一天,物业公司人员敲门告知要我把北厨房窗外吊框拆掉。,说违规了。(我不解)问道:“当初安吊框时,不是与你们打过招呼的么,迂允许安不超窗台外沿的不锈钢框么,尺寸也是你们给的。”“我们不是之前的物业了。小区要统一管理”物业的回答,“都去掉么?”我问。“都拆掉,建委有规定。”“那好吧,大家都拆我就拆。”
几天后,单元门上贴了一张复印的建委黑戳子的通知,告知拆窗外吊框。我特意瞥一眼物业楼上(二楼住户)窗户,那个超大超宽的锈迹斑斑的吊框安然无恙。我坦然上楼不去理会。在某一天的中午,当我搞厨房卫生擦玻璃瞬间发现窗外吊框没了??恼火!抄起电话打给物业告诉我说应该是建委拆的。
2013年物业有一次更换,单元门锁被物业置换,钥匙换成磁卡后又改成钥匙导致单元门锁和对讲门铃不好使。
从2014 ―― 2018年我与物业先后二十余次沟通接触协商解决问题未果。至昨天,2018年1月18日新换物业经理帮我解决了问题,成功收取了我的物业费。
我的心好是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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