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夜》是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首部恐怖短篇小说集。一看到恐怖小说这几个字眼,我立即有一种脊梁骨发凉的感觉。天生胆小的我,从来不敢看恐怖小说、恐怖电影。还记得小时候跟舅舅看了一会儿《画皮》,好几天都 不敢一个人睡觉。
但是这本书,黑灰色的封面,一扇黑色带着四方格窗户的大门前,木地板上一对对深深的脚印,勾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我忍不住翻开了第一页。封面内侧有一段让人毛骨悚然的话。
听我说,朋友。
千万别去耶路撒冷镇,别管镇上教堂的塔尖多买古雅,街道有多么安静。
也别走进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哪里藏着一群孩子,他们崇拜行走在玉米地里的上帝。
也别为了挣一点钱去清理无人光顾的地下室,地下室的下面可能还有地下室。
......
怎么样?大家是不是跟我一样有一种要快窒息的感觉?也许你们胆子大,对这些没什么感觉,甚至觉得还不够过瘾。可是我已经心跳加速了。
我壮着胆子,翻到目录,却发现除了夜半涛声、绞肉机和恶灵外,其他的篇目并没看出来恐怖色彩,难道他这是虚张声势?我想起了小马过河的故事。小河的水是深是浅,只有自己亲自下去试试才能知道。
接着往后翻,看到的是导读。导读里说,学习写作的唯一方法就是写作。斯蒂芬•金想写,他就写了。他创作了许多短篇、长篇、片段、诗歌、散文和一些无法归类的作品,但很不幸,大都没有出版。这就是作家的必经之路。
必经之路,别无选择。执着和勤奋是必不可少的,但还远远不够。你必须爱好文字。你必须对文字痴迷。你必须如饥似渴。你必须阅读成千上万他人的作品。你要博览群书,心怀极度的妒忌,抑或是无比的蔑视。
勤奋、对文字的热爱,以及和日渐增长的客观性同等重要的情感共鸣。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吗?故事,故事,该死的,还有故事!故事指的是发生在某一个你关心的人身上的事情,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空间----物质的、思维的、精神的----或者是这些空间的集合。
就故事而言,就快乐而言,斯蒂芬•金的追求永无止境。
这个导读,一点也没有恐怖味道,倒像是写给如我一样的喜欢写作的小白的话。很形象地讲了如何能够成为真正的作家。总结起来,一句话,用热爱加行动来创作故事。
好吧,那就让我从今天开始,用热爱和行动,鼓起勇气读完这本书吧,但愿不要把我吓得精神失常,但愿顶多让我几个晚上睡不着觉。
下一页,是序言部分。第一句话,就让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我们聊聊吧,你和我,我们一起聊聊恐惧这个话题。
此时,屋内空空荡荡;屋外,二月的冰雨淅淅沥沥。夜已深。有的时候,风声在耳畔响起,比如现在,我们会心生倦怠。但是此刻,风声依旧,让我们诚实地谈一谈恐惧这个话题,理性地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走在疯狂的边缘......或者,已经越过了那条线,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呢?
天哪!此时,我的房间就是空空荡荡,只有我一个人坐在书桌前,夜已深。我不知道后面的内容将会有多恐怖,所以我真的不敢看下去了。
我合上书,躺在床上,用被子裹紧全身,还特意看了看脚有没有包严。据说不把脚包严,半夜会被人提起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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