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个小学生上学途中被狗咬致死,看到这个新闻,除了心痛,还有愤怒!
相对于爱狗人士对狗的那种款款深情,我对狗可谓冷漠至极。无论狗有多可爱,我只会远观,而不会近抚。因为我小时候被恶犬追过,吓到大哭狂叫,从此对狗再无好感。
怀孕大宝的时候,有一次在小区散步,一条没有拴绳的狗忽然从我眼前窜出来,还围着我转和狂吠。我吓得魂魄都散了。
然而,它的主人像没事一样从我身边走过,既没有喝止她的狗,也没有跟我说对不起。幸好,这条狗随着主人的走远跟了上去,放过了我。留在原地的我惊魂未定,宫缩刹那频繁,宝宝隔着肚皮也被吓到了。
从此以后,我无论去哪,都会带一把伞。紧急之时,也许能用作打狗棍。
在小区里,我遇见太多的养狗之人,仿佛因为养了一条狗而高人一等,看人的眼也是斜的,仿佛他的狗比人还要珍贵。
养什么,是个人喜好,别人无权干涉。但是,既然养了,请自觉遵守公共管理有关规定吧。
出门记得套狗绳、戴口罩,带便袋。要知道小区里,老人小孩孕妇多了是,一条大狗绳都没拴出来耍威风,你眼里是骄傲,他人心里是恐惧。这样的威风,你看得心安吗?
在外,讲你尊重他人的生命权。
还有既然养了,就得履行对它照顾的义务,粪便啥的,请自觉清理,别拉到小区的草地随地解决。
要知道,很多孩子喜欢在草地上奔跑,喜欢在灌木丛里捉迷藏。请不要为一己便利之私,污染了孩子广大玩耍的公共区域。哪怕不玩,小区处处是狗屎,那也太恶心了吧。
爱狗人士不是把狗当人看吗?那就活出人样来,别作出随地大小便的丢人行为来。
像狗伤人,甚至置人死亡的新闻屡见不鲜,为什么这种危险公共安全的行为屡禁不止?不就是觉得狗是人,可以放它自由。谁知道,当人不是人,不过是条畜牲。
对于狗置人死亡的行为,赞成狗主受到法律制裁。
生命面前,一切不过是浮云。
害人性命,担责受罚,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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