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一四七:哪有那么多鸟事儿
来书云:“‘事上磨炼’,一日之内,不管有事无事,只一意培养本原。若遇事来感,或自己有感,心上既有觉,安可谓无事?但因事凝心一会,大段觉得事理当如此,只如无事处之,尽吾心而已。然仍有处得善与未善,何也?又或事来得多,须要次第与处,每因才力不足,辄为所困,虽极力扶起而精神已觉衰弱。遇此未免要十分退省,宁不了事,不可不加培养。如何?”
所说功夫,就道通分上也只是如此用,然未免有出入在。凡人为学,终身只为这一事,自少至老,自朝至暮,不论有事无事,只是做得这一件,所谓“必有事焉”者也。若说“宁不了事,不可不加培养”,却是尚为两事也。“必有事焉而勿忘勿助”,事物之来,但尽吾心之良知以应之,所谓“忠恕违道不远”矣。凡处得有善有未善,及有困顿失次之患者,皆是牵于毁誉得丧,不能实致其良知耳。若能实致其良知,然后见得平日所谓善者未必是善,所谓未善者却恐正是牵于毁誉得丧,自贼其良知者也。
王阳明学说的一个最显著特征便是回到“大本”“达道”上重新看圣人之学,不理解这一点,便很难理解他的大刀阔斧,很难理解他的“一概而论”。为了回到“大本”“达道”,王阳明不得不对《大学》“八条目”中的“格物致知”进行重新解读,甚至用“致良知”功夫来实现“明明德”。粗暴一点讲,为了回到“大本”“达道”,在王阳明眼中,做学问除了“学为圣贤”,没有别的目的。在王阳明眼中,除了“致良知”,天下没有其他别的鸟事儿,或者说,天下各种各样的鸟事儿相对于人的“致良知”而言,压根就不叫个事儿。
你来信说:“先生所说的存养要在‘事上磨炼’。一天之内,不管有事没事,只一心培养本体,如果遇到一些事情迫使产生了感触,或者自己生发了感触,心里既然已经有所感觉,哪里还能自欺欺人认为是无事呢?但是就这些情况再三思虑一阵后会觉得事理大体如此,只当作无事发生一样对待,如此只是尽我们的本心罢了。但是仍然会有事情处理得尽善尽美或不够尽善尽美的区别,这是为什么呢?又有时候事情来得多,需要分出先后顺序来依次处理,但每每因为才力不足,会为事情造成的忙乱所困扰,即使极力强打精神,也会感觉到精神上疲惫不堪、难以应付。遇到这种情况不免需要退一步反省自己,宁肯把事情放一放,也不能不存养本心。这样做对吗?”
你所说的功夫,对于道通你而言,也就是如此了,但是与“大本”“达道”不免还是有些出入。大凡人而为学,终身只是为了一件事。从少到老,从早到晚,不管从外在看有事无事,只做心中那一件事,这就是所谓的“必有事焉”。如果说“宁不了事,不可不加培养”——“宁可把做不完的事情放在一边,也不能不存养本心”,就是把做事与存养本心当作两件事看待了。所谓“必有事焉而勿忘勿助”,就是事物摆在面前时,只需尽我心中的良知去回应它,这就是所谓的“忠恕违道不远”了。回应事物时有尽善尽美和未能尽善尽美的区别,有困扰和失序的担心,都是因为太在意毁誉得失,导致的无法实现“致良知”罢了。如果能切实地致内心之良知,然后就会明白平日所说的尽善尽美未必就是真的尽善尽美,所谓的未能尽善尽美恐怕正是为毁誉得失所牵累,而以毁誉得失之心偷换掉了自己的良知所致。
陶行知讲“人生为一大事而来,做一大事而去”,究其渊源,恐怕正是王阳明的“凡人为学,终身只为这一事,自少至老,自朝至暮,不论有事无事,只是做得这一件。”再向上追溯,恐怕就是孟子所讲的“必有事焉”,就是孔子的“吾道一以贯之”,再追本溯源下去,便是周武王的“百姓有罪,在予一人”,便是商汤的“万方有罪,罪在朕躬”。人生这唯一的大事,只有超出了一己的私心私欲,将一己之身摆在天下苍生,摆在万事万物的立场上,才能称其为“大事”,才能让自己以人的姿态,傲然与天地并立,践履自己人之为人襄助天地化育万物的使命和责任。
回过头来,当我们心中真正存养下这样一件值得一生践履的大事之后,那些生活中的得失成败、利禄功名、毁誉顺逆,甚至市井中的鸡毛蒜皮、家长里短,还能叫作事儿吗?网上曾经发生过不少让人唏嘘不已的事儿,有求安安静静教书而不能而干脆选择结束生命的教师,有因为生活中的种种困窘非议选择遁离人世的明星。当一件件不配称之为“大事”的事儿充斥我们的本心时,哪一件事似乎都能要了我们的命。反过来讲,当我们心中真正存养下一件值得一生践履的大事之后,其他一切外在的鸟事儿都无法乱了我们的心,都无法害了我们的命。
懂得存养本心时,哪里还会有那么多的鸟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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