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死吧,挨千刀的强奸犯!
作者:雅灵
好多年前,我在《知音》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女硕士,一天加班回来晚了,路过胡同,被一个强奸犯强奸了。
回到家里,惊魂未定,老公赶紧追出去,可是强奸犯早已逃之夭夭了。
接下来的日子,对于她来说,无异于从天堂坠入地狱。
有一次,在工作上,因为一些事情,一个女同事竟然对她破口大骂,说她是破鞋。
她忍无可忍最终离开了让人艳羡的工作。
而儿子在学校里,一旦跟别的小朋友发生矛盾,其他小朋友就会说,破鞋的儿子,破鞋的儿子,甚至还打儿子......
而她也从老公厌弃的眼神中,看到了婚姻的破裂。
绝望之际,她选择离婚,最后到了一批发城,做了一个服装销售批发员。
她觉得与一群低层的批发妹在一起,她们大多很同情她,人虽然累点,却没有那么多难过。
但是,这不得不说,一个硕士生的人生就此改变了。
还有前两年我看到的一篇文章,说的是一个海南的老妇人。
当年只有15岁的她,在1942年到1945年间,被日本兵掳去强奸。
就关在离家一里路左右的日本军营里,村里的鸡啼狗叫牛哞声都能够听得见,可是却不能与家人团聚。
后来,日本人在1945年8月15日投降了,回到了村里,她以为从此苦难就到头了。
没有想到,村里人却叫她“日本老婆”、“日本妓”,看不起她,歧视她,仇恨她。
她只好逃到山里躲起来,过着野人一样的生活。
解放后,人民政府又将她从山里找了回来,分给她土地,给了她自由。
可是她曾经遭受的伤害,除了当时特定的历史原因外,同村的那些欺负她的人也让人愤恨。
所以,在中国的现目前情况下,一个被人强奸了的女孩或妇女,除了要遭受被强奸时的惊恐无助。
还要面临紧接而来的世俗的第二次伤害,特别是在农村,这种伤害更盛。
那些农村里的无聊之人,一天到晚就把别人的伤害当作谈资,来津津乐道。
所以很多被强奸者选择了自杀。
比如像今年年初才出书的台湾美女作家林奕含,在4月27日就选择了自杀。
在她写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就有她自己的真实写照。
即使没有自杀,心里的阴影也是挥之不去的,甚至经常会被恶梦惊醒。
所以,在中国,被强奸了,一些无明之人会说,那是你自己骚浪贱。
只不过我们也可以防患于未然。对于女孩子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
1:天黑后,不要单独出门。
2:不走僻静林密的地方。
3:别夜跑。
4:出门时一定得带上手机。
5:夏天,衣着不能过于暴露。
6:尽量走电梯,不走楼梯。
7:不要和一个男子单独呆上30分钟,除非是自己的家人。否则亲戚也不行。
8:出门在外自带水,或者到超市去买。天知道,他递给你的水里面有什么!
如果很不幸,被强奸了,也不要自轻自贱。
这世上,你过得风光也有人说你不是,何况你在这种境遇下,说你的人多了去了。
就让她去说吧,因为这些傻逼正用她宝贵的时间说着别人的事情。
对于她来说,她已经输在人生上了。只可惜,这些人都还没有悟出来。
况且,又不是你的错,你为什么要被舆论吓倒?
你要相信,社会始终在进步。
况且国家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惩制强奸犯,该报警时就报警。
不要担心,你被强奸了,就没有人爱了。
你要知道,这个时候还敢顶着你的这件事情与相知相恋相爱的人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而作为家长家人,一定要给被强奸的孩子,妇女,很多很多很多的爱。
就算全世界都在对她口诛笔伐,风言风语,你也要爱好你的孩子,护好你的爱人,不然她当初找你来干嘛?
不要再让内心伤痕累累的孩子,觉得万念俱灰,生无可念。
其实很多时候,一个人厌世,主要原因都是没有得到家人的爱抚,至于外人的流言蜚语,时间会冲淡一切的!
其实在惩制强奸重犯的这个问题上,国外一些国家,比如韩国、美车、俄罗斯、波兰等国就做得很好,直接给你化学阉割,而且还要送你进监狱。
你想爽一次又一次,甚至伤害他人人生安全,那就让你断子绝孙,老来无依,遭受世俗的唾弃。
有些人可能会说,这样是剥夺人权,那请问,你在强奸别人的时候,毒打别人人,杀害别人的时候,想过人权没有?
去死吧,挨千刀的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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