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有那么多人,总有一些人,他们并没有什么关联,却在无形之中拥有一些相似的地方,譬如,那双眼睛。
我见过很多双眼睛,却难以忘怀记忆中那个并不算特别漂亮的眼睛。
每个人在其一生中,都会有不同的生命轨迹,有的人过得一帆风顺,有的人过得曲折坎坷。有人向往自由无拘,哪怕为此一生漂泊无定;有人喜欢安分守己,即便日子枯燥乏味。我的前半生充满了颠沛流离和动荡不安,无论是生活还是感情都不得安稳,也许这就是我的宿命。
遇见斌的时候,是在一个与平日没有什么区别的周末,在大教室里上教授的课,往日的课上总会有一些迟到的人,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都很是习以为常,来晚的人也会很自觉的悄声走到课室后边的角落里。那天的课,我已记不清楚是讲什么内容,只记得来听课的人似乎要比平日多,天气很好,阳光从玻璃窗外顷洒进来时,有着温暖的余晖,他穿着粉色的衬衫,两条瘦长的腿在课桌间的过道走来走去,带着一脸尴尬的笑容,半天都找不到空位置坐下。我一时被他那件粉色的衬衫给晃晕了眼,把椅子往里边挪了挪,示意他可以拿一把椅子坐在我旁边。
中午休息的时候,他略带羞涩的叫我一起去吃饭,还特意强调了还有一些其他朋友,并非只有我们两个人。
从认识到熟悉似乎顺理成章,他身上总是藏着许多吸引我好奇心的点,让我每每都和他有聊不完的话题。因为最开始认识的时候还顺带认识了他的几个朋友,后来的活动,我几乎都是跟着他混迹于一群充满了朝气的少年中,看着他们谈论理想,有时候也会不羁的玩乐。在我安静斯文的外表下,其实藏匿着一颗非常不安于常规的心,我喜欢和他在一起时,可以无拘无束的闲聊,也可以任性的撒娇。我喜欢他宠着我胡作非为的好脾气,也喜欢他向我示弱的甜蜜。
有时候喜欢是一种很难用语言详细表述,也很难用文字准确定义的情感状态,于成年人而言,喜欢是一种占有,而于年轻的我们来说,喜欢,就是单纯的不能再单纯的情感,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也不在乎任何世俗之见。
欢愉日短,情深必伤。
原以为可以顺理成章天荒地老的爱情,终究还是要面对一切现实。如果说爱情只是两个人之间的情感,可以彼此对等交换,那么婚姻就是两个家庭的利益捆绑,必须条件交换。随着各种冲突和矛盾的不断激化,爱情在亲情面前惨败阵亡。
我想,一个男人最无能为力的事情,大概就是夹在两个女人中间左右为难吧,而这两个女人的战争,无论再多的理由,爱情都挣不过亲情。人世间最厉害的武器,便是亲情二字。
那双我曾经很喜欢的眼睛,眼中已经不见光彩,有的只是疲惫。那双曾经笑意盈盈望着我的双眸,最后剩下的满是哀求。
他没有说再见。
我留着他QQ签名的最后一条信息,他说,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它。
我忽然不敢再看《还珠格格》,因为我怕听到里面的那句歌词。
我用最残忍的方式为这段感情画上句号,诀别而冷漠。
我以最快的速度,让自己遗忘。
我以为,那些过去已经成功的被掩埋在岁月里,了无痕迹。甚至,我都不太记得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点点滴滴。
我忽视着与那个人有关的,这座城市里的任何影子,就当他从不曾出现过。
可是,当有一天,我在另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站在晚风中听到小酒馆里传来的吉他声,淡淡的忧伤拉扯着我深藏的脆弱,顷刻间崩溃。
这个世界那么多人,多幸运,可以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你。时光无声无响的带走从前那些人、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那些在飞扬的青春中,曾付出过的真心。留下一些徒劳的记忆,一帧又一帧物是人非的从前,这悠长命运中的晨昏。
忽然看见了一双似曾相识的眼睛,忽然被风吹进了眼,忽然就想起了他的名字,忽然就出了神。
这个世界那么多人,身旁那么多人,可世界不声不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