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可能因为我们的寿命相较于朝生暮死的浮游生物长了一些,所以我们才有精力去思考生命的意义。
可能因为我们的寿命不够长,看不见未来几百年后,世界的样子,所以我们创造了科幻,给想象力插上翅膀,每个人的世界里,未来都不一样。
这本《猎人行》给我们带来一个设定不算崭新,故事却写出了一个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科幻小说。
【关于故事梗概】:
雷蒙因为酒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怒之下杀了星际联盟里的高官,为了逃避追捕,开着自己的飞行器,去往陌生的星系采矿。
一路上担惊受怕,跌跌撞撞,总算是逃出升天,却不知道自己是才出虎穴又入狼窝,在神秘的外太空,有一群外星人,可能比他知道的所有一切更可怕。
【关于“猎人”和“猎物”】:
我们当中的部分人总觉得人类是天生的食物链顶端,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故事的主人公雷蒙也是如此,他自大狂妄,易怒暴躁,在这个物质丰富而精神贫瘠的外太空星系,依旧我行我素,没有对生命的敬畏,以为自己是猎人,他人都是猎物,就无所畏惧,横行霸道,没有真正的善恶是非观,遵从的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适者死亡的人生观,直到终于踢到了铁板。
单说这个设定,对于未来的想象,会更好,还是更坏,我想作者更倾向于科技更好,而人心更残忍,对于资源的掠夺,更不知疲倦,开发一个星球约等于毁灭一个星球,故事中人们离开地球的原因,也是因为资源枯竭,人们不得不背井离乡,直到渐渐忘记那个蓝色星球,人类的故乡。
雷蒙在这个星球上,作为猎人,有一天转化成猎物时,他的应对可以说是超常发挥了,我们跟着作者的文字,一路艰难跋涉,越高山,跨过河流,自己的手指被切断,一路流血,却从不曾停下,当遇到外星生物时,也把自己放在猎人的角色上,哪怕身处险境,也不觉得自己是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而是奋起反抗,用自己能用到的一切工具,和聪明才智,打得外星生物措手不及,甚至一度逃出升天。可最后还是输给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一截小手指上,不可谓不可悲。
但是在他身上,却并不是毫无可学习之处的,我们可以看见得他的刚愎自用,却也能看见他对于自己的自信心爆棚,哪怕身处绝境,也是如此;我们能看见他一言不合,提刀就干,但是也能看见他的果断坚决,对敌人从不心慈手软;我们能看见他的匹夫之勇,也能看见他的应变能力超强。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书中的能量汲取到自己身上。
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人生之路上,我们最大的敌人,其实不是外人,反而恰恰是我们自己。我是最了解我自己的人,理应是最希望自己能够成功的人,但是却总是不停给自己不行找理由,我们本应该是最能激励的自己人,但是发现躺平真的特别舒服而享受,或许我们一生都需要跟自己战斗到底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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