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天空雾蒙蒙的,明显天气又降温了。
送完虎子,我便步行去了浦发,建行,把每月初该拿的回单收集齐整。出了银行,又下起零星小雨,没带伞,但还是边淋点雨边若有所思的行走着,这时一位骑着电动车的女士向我问路,耐心的讲解完,我便快速走向车子那边,想着快点回去,郭姐说找我谈点事。
路上边开车边想,郭姐能找我什么事呢?介绍一下她吧。热心,喜欢交友的她,前段时间组织我们几个去摘橘子,哪曾想其中一位60多岁的叶姐(之前她腰不好,腰肌劳隋)因摘完橘子又买的南瓜等,刚好碰巧郭姐那天借了个电动车,又碰巧叶姐的母亲在养老院,那也碰巧郭姐说那带着叶姐去养老院看看叶姐的母亲。但就这么巧,路上一个坎,车子一晃,不小心郭姐的头被车子碰了,而坐在车子里的叶姐竟然腰部骨头碎了一小块(主要还是本身她腰部就不好),然后就是救护车,住院等等。
住院后,郭姐感到自己开电动车导致了叶姐住院,跑前跑后的炖汤,在医院照顾她,出院后,又给叶姐请了保姆。(中间省略100字)问题来了,叶姐没有说太多,但叶姐的老公说,发生了这个事,以后叶姐由这个伤所引起的医疗保姆费都得郭出。那郭觉得叶受伤后她已经尽到了很大一部分精力和责任……还说到上述法院……重点是叶姐这个腰部受伤,那后半生因此产生的护理费不是一个小数字……
郭找我也是征求我的看法……
真是好心办成了坏事。
这个事我一直都想写出来,那照这个事来说以后真的不敢再行善么?
但我内心认为,不管这个事的结局如何,我做事还是会遵循内心从善的原则。
但其实真的有时候也得看人,像岁数超过60多岁身体不好的,真不敢带着,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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