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听说这本书是在2016年年末,地铁里、公交上,到处都能见到路人在充分利用闲暇时间观摩这本书,而一向自视不随大流的自已,觉得无非是让人学会舍弃、断掉、离开的鸡汤而已,拿起这本书之前,自已依然这么觉得........
我想,这可能就是书里开篇就提到的执念,执着于自已已有的认知,不肯改变。翻译成大白话,有点冥顽不灵的意思。
整本书主要讲了一件事:学会扔东西。这里的“仍”大有讲究,仍什么,怎么扔都有说法,每一种物品有都自已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回到家整理一下自已的物品,有多少是躺在那里几年没被自已临幸过,却总觉得有朝一日会派上用场,这样的执念,误导了每一个人。
爱存东西的人大体分三类:
1、逃避现实型。因为极度不喜欢家里乱糟糟的生活环境,所以不喜欢待在家里,总是让自已很忙碌。
1、执着过去型。因为物品曾经带给自已辉煌或回忆,隐含了过去的幸福和生活,所以一直不舍得丢弃,堆在杂物如山的家里。
2、担忧未来型。因为害怕某件事情的到来,而提前做好准备。把未来可能需要的物品大批量买回来,堆在家里。
细细想想,好像这三类自已占全了,自已是个轻度洁癖的人,喜欢干净整洁的环境,如果出门前没收拾屋子,下班时推开门的刹那就会很郁闷,懊恼自已为什么没有早起10分钟把屋子打扫干净;家里也堆放着大学时代的各种证书,甚至还有高中时代朋友间往来的书信,觉得那段时光再也回不去,所以每每悼念,都激动万分。
忘记是哪位伟人说过:我从未长大,但我从未停止过成长。书带给我们的意义不是当机立断的改变,而是潜移默化的影响;不是思维方式的改变,而是认知的不断更新。想起LP里导师说过的一句话:我们永远都活在现在,即使上一秒钟自已说过的话,在这一刻看来,也成了过去。所以,索性在“现在”、在当下,让自已更随性一些、洒脱一些,断掉、舍弃、离开,不执著、不纠结、不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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