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一种习惯,我放弃了。
我自认为在发表意见这方面,我是一个懒人,以至于我懒得不愿意找恰当的词语来形容自己。但是偏偏开了公众号,被冠以“自媒体”的称呼。想做一个内容的输出者,又想按照自己的意愿随便写写,这样的好事在我这个阶段怕是要做得磕磕绊绊。只好勉强蹭一些已是明日黄花的热点,也算是对糊弄自己有一个交代。
每一个爆点新闻出来都会喧闹一阵,想不关注都不行。打开手机各种推荐,打开电脑各种跳出。信息爆炸加主动推送的时代,让用户错过风口事件就是媒体的失职。
可是,之后呢?
每天都被媒体牵着走,喂什么就吃什么,给什么就看什么,今天接收的信息自然覆盖之前的记忆。可是几乎没有记媒体回过头来告诉大家,之前给观众呈现的新闻有没有结局,是怎样的结局。都没有,只是当时为了博得流量的涌入,一股脑的放在大家面前:给,看吧,这可是个爆炸性新闻。
最可笑的是很多媒体没有自己的官方态度不说,有时候会在结尾处用小字标注,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这样的话听起来就觉得傻,让读者觉得这家媒体是这个作者的私人媒体。
我是没有资格对任何事说三道四的,如果按照遗忘这一标准来排名次,我可是不甘落后。但是,就在不经意间的一个发现,我下定决心:不喜欢了,放弃吧。
前几天看到一篇文章,作者也是把之前的新闻翻出来说一直在关注这个事情的发展走向,但是一个月过去了,事件还是没有丝毫进展。具体的说来,是没有达到公众期待的要求。
什么事情呢?
请自行搜索“厦门大学田佳良事件”,考虑到在这个节骨眼上,用哪个搜索引擎请自主选择吧,我已经无力建议了。
我还是要简单叙述一下:厦门大学研究生田佳良(微博:洁洁良)在个人微博发表辱华言论,掀起舆论热议。巧的是该学生还是一名党员,更巧的是这位同学还是日杂一名。当然了,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孤军奋战,她男朋友自然跟她一路货色。对,就是这么直接。
这个是厦门大学的处理结果:

请问这样的结果跟对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处理结果有什么不一样?有什么不一样?
说再多也没用,犯不着气愤。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了,还没个结果,想来也是各方博弈的结果,都希望这件事就这样慢慢的凉掉。好在网友是容易失忆的,这样的事情似乎也算不得大事了。
可是总有人介意的是吧,比如我。
虽然我既没有想象中那样爱国,也不是党员,做人呢又没有特别的原则,底线有时候还低(估计现在高了点),为什么介意这件事情?
还不是喜欢厦门大学。
当初听这名字的时候就有一股清明之气,感觉非常的好。曾鼓励自己,如果能考上这所学校简直就是人生赢家了哈哈。小人物立大志的例子自古不胜枚举,算我一个。
但是依然挡不住我喜欢的热情啊。大三的时候筹款坐了五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和来回将近四千公里的路程,就为了能在厦大校园里走一走。
看看厦大校门,摸摸走廊的石柱,在灰色的地砖上留下脚印。站在建南大礼堂旁边合照,在鲁迅先生立像前边驻足,在芙蓉隧道欣赏各种各样的涂鸦。站在操场高高的观众台上眺望大海,然后在餐厅点一份难吃的鸭肉汤。所有的这一切,除了满足当时的虚荣心以外,更多的是喜欢。
这份喜欢,一直持续到现在、此刻。这么多年过去了,在远方有这样一份象征意义的喜欢存在着,挺好的。可是现在啊,该放弃了。无关乎爱国,无关乎批判,无关乎立场。只与自由结伴。
这已经不是陈嘉庚老先生当初创办的那个厦门大学了,只不过保留了当初的名字。这也不是鲁迅先生投身于学术之地了,厦门大学在新的世纪把最硬的骨头挫骨扬灰得干干净净。
我是喜欢日本的,电影、文学、动漫及其他。也渴望有机会到日本走一趟,在东京街头散步,在札幌赏雪,坐上新干线从新宿站到上野站,可以的话寻找一下文学中虚幻出来的景点。想想都是激动人心的时刻。这是我的自由。
日本,会去的,将来。
可是,我还有另一种自由。
自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喜欢,是权利;不喜欢,也是权利。
曾经没有不在乎,现在也没有舍不得。这份权利,到此为止,没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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