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凭感觉写,时而写得畅快淋漓,像洗了个爽快的澡,浑身上下,无一处不舒服。时而写得苦闷烦躁,像置身盛夏的厨房里炒菜,一面想赶紧逃离闷热得叫人窒息的空间,一面又舍不得放下炒到一半的菜。
爽快的时候似成神仙。苦闷的时候如临地狱。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
接受了一个观念,在你搞不明白为什么做不好的时候,一定是对事情的认知出了问题。
知道写文章要善用比喻后,情况有了转变,文字也由一潭死水,变成了山间溪流,虽不壮观,却也灵动起来。
直到某日无事,翻看三级笔译实务,滞留在大脑里许久的问题,才找到了终极答案。
书上说:“英文倾向于多用名词,因而叙述往往成静态; 汉语倾向于多用动词,因而叙述往往呈动态。”
回头再看写过的文字。果真大多用了是,在,有等表示状态的动词。整个文章的节奏恰似一只蜗牛缓缓向前爬,看不了几行,便点头打瞌睡了。再看名家的散文,小说,无论写景还是写人,果真一个动词接着另一个动词,还个个不重样。鲁迅先生更是厉害,形容词里也带着动作。比如:那罩是昨晚新换的罩。
突然想起收藏过一篇文章,里面细数了100条电视剧里的烂俗套路。其中有一条就说女主角听到什么噩耗,不管她手里端的什么,一定会啪啦一声掉在地上。
当时作为反面例子被收录在印象笔记里,现在换个角度看,为什么大家都爱设计这样的情节呢?用动作反映出内心世界,让文字动起来。这是写作者们惯用的手法。编剧们也深谙其道,只是忘了电视剧不同于纯文字,更重要的表现手法叫演技。
《文章作法》里也说:凡要表示事物,必须在事物有动作的时候,不可在它静止的时候。例如记述学校,必须记它授课或散课的时候;记述城市,必须拣它人马杂沓的时候;记述人物,必须在他言语动作的时候。
门前有条河。VS 门前流过一条河。
天空中有鸟。VS 天空中有鸟飞过。
想让文字“动”起来,除了发挥想象,多挖掘新奇的比喻。更要多读经典作品,看作者如何灵活运用动词,让文章龙腾虎跃,策马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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