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四章
[原文]
视而不见,名曰夷①;听之不闻,名曰希②;搏之不得,名曰微③。此三者不可致诘④,故混而为一⑤。其上不徼⑥,其下不昧⑦,绳绳兮⑧不可名,复归于无物⑨。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⑩。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⑾。能知古始,是谓道纪⑿。
[译文]
看它看不见,把它叫做“夷”;听它听不到,把它叫做“希”;摸它摸不到,把它叫做“微”。这三者的形状无从追究,它们原本就浑然而为一。它的上面既不显得光明亮堂;它的下面也不显得阴暗晦涩,无头无绪、延绵不绝却又不可称名,一切运动都又回复到无形无象的状态。这就是没有形状的形状,不见物体的形象,这就是“惚恍”。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后头。把握着早已存在的“道”,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能认识、了解宇宙的初始,这就叫做认识“道”的规律。
这一章从“夷”“希”“微”三个方面论说“道”是看不见、听不见、摸不到的。比如,我们可以看得见日月星辰的运转,但是,对于支配它们运转的内外规律却看不到;我们可以听到美妙的乐曲声,但是,对于音乐之所以美妙的内外原因是听不到的;我们可以摸得到精美绝伦的各种器物,但是,对于这些器物的内外结构是摸不到的。我们可以看到万事万物的变化,但是,我们却无法用眼睛看到变化的原因。
道德经看似很深奥,说的却是和我们日常生活相关的发展规律,人类作为大自然的一个成员,只有和万物一起,遵循大自然的规律,和大自然融为一体,真正成为其中一员,而不是作为自然的主宰,凌驾于大自然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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