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建石路通往公园的后门处,有一条幽静的废弃水渠,因为周边正在城市施工改造,所以平时这里过往行人稀少。但在春夏之交,一些附近的群众会聚集在这里垂钓捕虾。
2015年4月28日中午,正在像往常一样在那里垂钓的胡师傅发现,水渠边一处土坡上摆放有一个红色的旅行箱,他很好奇,准备走近去瞧瞧究竟。
透过旅行箱一侧的缝隙,胡师傅发现旅行箱里有大量血迹,胡师傅大吃一惊,立即报警,警察奔赴现场,箱子打开以后里面有一个床单,只有人体躯干的上半部分,头部没有,腿部也没有。旅行箱里装着的是一具女性的上半身的躯干骨,一个女人遭到了残忍杀害,警方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杀人抛尸案。
红色旅行箱是被人抛弃在这里的,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个红色的旅行箱,尺寸大约为26寸,箱子比较陈旧,箱子底下有四只轮子,其中有一只轮子沾满泥土。让警察感到奇怪的是,凶手并没有将这个红色旅行箱直接丢进水渠,而是抛在岸边土坡上,这其中有些不合情理。凶手为什么选择这样的地方?是慌不择路?还是他为了放下这个箱子,身上还携带了其他人体组织,然后为了抛弃其他人体组织,导致他没有时间来处理这个箱子?箱子里面除了尸块,还有一个浅花的被套,有一部分被套被尸水浸泡,有一部分是空白的,推测被套应该是比较干净的,应该没有用多久。
警方在附近搜索,却并没有找到其他线索。除了遗留下来的红色旅行箱,警方在现场没有发现更多的线索。通过仔细观察箱子,尸块以及床单,尸块已经发黑了,身上的皮肤组织也什么都看不清楚。没有脑袋,因此找不到任何特征标记。民警注意到这个旅行箱很可能被人动过,报警人胡师傅说,当时这个箱子拉链没有完全拉上,留开了一条小缝,从缝隙里他看到有尸块,于是没有打开箱子。
民警分析,箱子被打开过,凶手抛尸的话,箱子是不会打开的,是有人打开箱子后发现不是他所需要的东西,他没管就走了。因此抛尸的现场不是原始的状况,应该曾经也有人动过。
一个被人动过的红色旅行箱,一个被套,一个没有头没有腿的人体躯干,这就是警方能找到的所有线索了。尸块组织是女性,箱子也是红色的,被单也是比较喜庆的颜色,这三样东西之间肯定是有联系的。最肯定的是室内作案,而不是室外作案。抛尸的地点与受害人遇害的地点到底空间上有多远的距离?凶手为何要选择这里抛尸?凶手是谁?死者是谁?现场迷雾重重。如此复杂的状况,民警还是头一回遇到。尸块意味着凶手想隐藏掩盖一部分信息,因此尸块代表着能不能找到受害人是谁。
警方迫切想知道被害女子的身份以及女子遇害的具体时间,对于死者的体态,年龄的判断,直接影响着案件的侦破。但是情况特殊,法医也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时间。武汉人体学专家和刑侦专家共同研究,最终确定死者被害时间为2015年春节前后,死者年龄应该在21到27岁之间。
接下来就是查找尸源和寻找第一现场。民警对案发现场附近进行排查走访,重点调查元旦以来所有的失踪人员。但是依然一无所获,那么会不会是死亡时间判断错误了呢?前期的宣传悬赏,应该能找到一丝线索的,却一无所获,因此推测死亡时间的判断有可能是错误的。通过调取抛尸路段的监控录像,依然毫无发现,案例似乎走进了死胡同,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警方认为,凶手很大可能将死者其他部分也丢弃在水渠里,于是一场打捞尸体的行动开始了。先是抽干抛尸现场的水,之后一路查找下去。从上游一公里到下游一公里,都由专业的水下蛙人进行搜索,但是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不容易啊,太辛苦了,忙活了那么久,一点发现都没有)尽管没有找到其他线索,但是警方手里还有一条线索,凶手抛尸所用的红色旅行箱是从哪里来的?民警拿着箱子及被套,展开了漫天式的排查走访。
这个箱子400多块钱一个,主要在一些商场或门店内销售,商场销售有记录可查,门店就有可能没有销售记录。警方又找到卖被套的地方,根据记录,这个被套是两年前卖出的,售价200多元,属于中低档产品,由于时间久远,售货员也不记得到底是谁买的。箱子是多久被放到那里的不清楚,由尸块推断作案时间也看不出来,床单又是比较大众化的,这几个因素让侦查工作依然没有突破,大家都感到压力重重。
案件发生在2015年五一前夕,案件久久不能侦破,对于这起三无案件,民警们头都大了。2015年2月16日,就在家家户户都高高兴兴地庆祝新年时,家住武汉的方阿姨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在武汉打工的二女儿方小燕已经三天没有音讯。
方阿姨感到有些反常,因为在往常,二女儿每天都会给妈妈打电话报平安,可眼下已经三天了,母亲始终联系不到女儿,女儿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又过了几天,到了大年初四,方小燕依然杳无音讯,不放心的家人赶到方小燕租住的屋里,她的衣物都在家里,平时两张随身携带的银行卡也在家里,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和小燕合租的女孩说小燕已经好几天没有回来了。大过年的,方小燕去了哪里?家人赶到了方小燕工作的地方,武汉一家洗浴中心,单位负责人说方小燕年前就请了假,说父亲做手术需要照顾,之后就一直没来上班。所有人都觉得事情有些蹊跷,莫非方小燕出事了?2015年2月28日,此时距离方小燕失踪已经半个多月了,家人决定报警。
报警人称方小燕失踪的时间和地点都不明确,警方不知道她是在出租屋里失踪的,还是在洗浴中心失踪的,或者是在路上失踪的。一共有20多天的视频资料,却没有发现方小燕的身影。警方提取了方小燕家人的DMA,经过比对,死者的DNA和方小燕家人的DNA完全吻合,2015年5月20日,历时半个多月,警方终于确定了死者的身份,27岁的外来务工人员方小燕。
确定死者身份后,警方联系方小燕家人对抛尸现场的物品进行辨认,方小燕的姐姐一眼就认出被套正是方小燕所使用的物品。方小燕姐姐还反映,春节前后妹妹曾说要回家过年。2月13号电话通了,但是没有人接,之后她收到一条妹妹手机发来的一条短信,说她的手机听筒坏了,让有什么事短信联系。
方小燕租住在汉口辖区一个小区内,有一名女子和她同住,这名女子名叫徐晶,和死者在同一个单位上班,两人关系很好,于是两人在外面合租了一套住房。通过了解,徐晶有一个男友,男友也经常到她们的洗浴中心去消费,当警方去洗浴中心的时候却发现徐晶已经辞去了工作,没有在那里上班了。徐晶在年后突然辞去洗浴中心的工作,这一举动引起专案组注意,同时徐晶男朋友和她同住在一个屋里。
房东介绍的时候说,该房子的租住人员还是比较固定的,除了方小燕之外,还有徐晶,以及徐晶的男朋友常某,这三个人房东都给他们配了钥匙。据房东反映,徐晶是年前离开这里回家过年的,也就是说除了被害人方小燕以外,还有一个人可以进入这个屋子,那个人就是徐晶的男友常某。
常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专案组认为凶手应该是和死者比较熟悉的人,并且有一些感情上的,经济上的,或者是一些突发性的矛盾存在。被害人方小燕会不会就是在出租屋里遇害的呢?这里会不会就是第一案发现场呢?通过对死者方小燕租住的房里勘查,房屋门窗完好无损,没有被撬开的痕迹,方小燕租住的房间里也没有发现搏斗的痕迹,床上地面上也没有血迹。在房间里发现一些考驾照的资料。警方分析,如果方小燕是在出租屋内遇害被分尸的,凶手一定会在有水的环境下进行。于是警方对屋内,厨房,管道进行了勘查。警方在卫生间的暖风机上发现了重大线索。
在厕所入口上面的暖风机散热片上面,有一处不起眼的红色的斑迹,能够确认应该是血迹。通过DNA比对,认定就是死者方小燕留下来的。方小燕的血迹怎么会留在暖风机上?会不会是凶手在作案过程中,死者的血迹喷溅到这里的呢?推测很大可能是凶手在砍被害人的过程中甩上去的,这里很有可能就是第一案发现场。但是仅凭这一点还是无法完全断定。如果说被害人是在出租屋里被害的,那么凶手又是谁?警方将目光聚焦在徐晶以及她的男朋友常某身上。
方小燕年前失踪,同屋居住的闺蜜年前突然辞职离开,常某又有这间屋子的钥匙,这一系列的举动是否与方小燕的被害有着关联呢? 警方调取了徐晶及男友的户口信息,徐晶男友,常某,男,50岁,武汉青山区人。常某以前在青山区一个大型企业里面做过事,对青山区的地理环境比较熟悉。
常某是武汉本地人,而且居住在青山,凶手抛尸的地点也在青山,这难道是巧合吗?抛弃旅行箱的人会不会就是常某呢?民警拿着常某的照片在抛尸现场附近进行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天后,在附近种菜的一个老人说,他在水渠边上曾经看到过一个人在那里张望,但是却没有注意男子的长相。民警分析,那位男子很可能就是凶手。为什么呢?
旅行箱有一只轮子沾满泥土,侦察员进行了实验,结果发现,尸块装在箱子里,被异物卡死之后,必须拖行一段时间才能到达抛尸的地方。那么首先就是有一个步行的过程,再就是结合马路边上的情况来看,马路上的交通比较发达,有出租车,还有公交车。方小燕出租屋到抛尸现场,中间隔了一条长江,从江北到江南,必须要经过长江大桥,凶手徒步走路肯定是不现实的。那么凶手极大可能乘坐出租车或者公交车到达抛尸现场。警方立即对附近几条路线到达抛尸现场的公交车进行排查,结果大失所望。从凶手的心理来讲,他既然选择分尸,第一个可能就是选择快速但是同时要相对隐蔽的,因此凶手很可能会选择一种最普通最便捷的交通工具——出租车。
重案组以红色旅行箱为线索,在武汉省交通广播电台发布悬赏通告,向广大群众以及出租车司机征集4.28案件的线索。通告发布后,家住武汉省青山区的出租车司机刘师傅通过电台广播得知了.28案件的案情,这让他想起了年前拉的一名乘客。
刘师傅说,2月15日晚上7点左右,在汉口一个小区门口,一个拉着红色拉杆箱的男性乘客拦乘了他的出租车。刘师傅把这个线索反映给民警,根据出租车司机描述的体貌特征以及拉杆箱的特征分析,乘客应该就是徐晶的男友常某。刘师傅回忆,那位乘客当晚在青山区下车,而下车处就在离案发现场不远处,停车的地方距离案发现场大概有100米左右。中间有水泥地,泥巴地,所以形成箱子上面的痕迹。经过辨认,刘师傅确定乘客应该就是照片里的常某。种种迹象表明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5年5月20晚上,在武昌区一出租屋内民警抓获了常某,一同抓获的还有他的女友徐晶。在完整的证据面前,常某如实交代了杀害方小燕的犯罪事实。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对方小燕痛下杀手呢?
据常某交代,2015年2月13日凌晨,受害人方小燕下班后从单位回到出租屋。当时女友已经离开武汉回老家过年,嫌疑人便拿着钥匙来到出租屋,强行要求被害人方小燕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早上两人发生争吵,一怒之下,常某用被子蒙住方小燕的头部导致方小燕窒息死亡。随后在房内进行分尸,并于2月15日晚他带着装有被害人尸块的红色旅行箱搭乘出租车,到达了青山抛尸地点,将旅行箱丢弃在水渠旁。
随后又将其他尸块丢弃在另外的地方。5月22日下午,在常某的指认下,民警在公园的草丛中成功找到受害人方小燕的人体其他组织。被害人方小燕与常某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他们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纠结瓜葛?常某为何要对女友的闺蜜痛下杀手呢?
被害人方小燕的闺蜜徐晶向警方提供了部分答案。方小燕与常某曾经是情人关系,后来方小燕与她的同事徐晶搬在一块居住,常某与徐晶又成为了一种情人关系。所以他们三人是同居在出租屋里。徐晶说,她和方小燕一样,都是从外地来这里打工的,两个人年龄相仿,工作中相互照应,关系融洽。于是徐晶就提出让方小燕与她同住,以姐妹相称。两个多月前,徐晶将自己的男友带回了出租屋过节,因为常某经常去洗浴中心消费,徐晶就问方小燕认不认识常某,方小燕回答说不熟。
自从常某进来以后,徐晶和方小燕关系没有那么亲密了。过了一段时间,方小燕就说常某住在那里不方便,觉得有个大男人在家洗澡也不方便。然后徐晶就说,她和男友过完年就会搬走。自从男友搬进来后,方小燕和徐晶就很少说话了。徐晶问方小燕,但是方小燕什么也不说,后来徐晶才知道,自己的男友和徐晶早就认识。
2015年春节过后,徐晶回到武汉,得知方小燕突然失踪,她四处寻找方小燕,同时还追问自己的男友知不知道方小燕的下落。半个多月了,方小燕的电话打不通联系不上,去哪里玩早该回来了,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常某就说徐晶,你管那么多事干嘛,把你自己管好就行了。当时徐晶没有想到方小燕居然被自己的男友杀害了。徐晶想不通方小燕为什么要将这件事瞒着她,如果她提早告诉了她,也许方小燕就不会死了。
案件真相大白。常某以为自己天衣无缝,到处躲藏,最终还是被抓捕归案。在此感慨警察蜀黍好厉害,同时也好辛苦。
追踪了23天,4.28案件成功告破。
其实楼主怀疑徐晶是知道实情的,只是为了逃避罪责所以假装不知情,因此楼主把闺蜜两个字加了引号,意为对其讽刺。
三个人同住一屋,徐晶还和她男友朝夕相处,难道就没有发现蛛丝马迹吗?还有啊,难道常某在徐晶面前就没有露出过破绽?毕竟杀了人呀!
再来,警方抓获常某的时候,徐晶是和常某住一起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过楼主真的想吐槽一句三个人的关系好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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