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无法不立,民无法则不治”。
“依法治国”是管理一个国家最有效的方式,在人口大国的中国,这种方式是不二选择。做一位国民。我们享受法律带来的权利与义务规则的同时,也被它的权威所管辖。但是,法律缺乏灵活性使许多人被迫去打破这条界线,我们究竟应该怎样抉择?
虽然在生活中,法与情的博弈屡见不鲜,但今天是最触目惊心 、于心不忍的事例。《我不是药神》中将法的权威、情的无奈展现的淋漓尽致,从一开始的遵纪守法天价药物到未注册的“印度药”再到最后的“医保药”,我看见的更多是商人的无情,患者的寒心以及个体户完成的自我救赎,显然,我不喜欢前两个故事, 但第三个故事又是前两个故事的结局。在这样的故事下,我们不应该去追究谁对谁错,更多是反省背后的原因。
《我不是药神》“法大于情”背后的深思一开始,一个小商户为了自己的生计,顾及小我,对法律投机取巧,依旧未打破自己的窘境下,出现了一位白血病患者因求药而触发的商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但另一面又是权威医药研究者站在众多无辜可怜的患者面前理直气壮的说:“我们是合法提高成本”将患者的合法求药的希望化为泡影。终于,在各方面巨大的压力下,患者购假药,商人走私。这一切沦为一条“恶性产业链”,商人患者乐此不疲。
可这毕竟是违法啊!再大的无奈在法的天平中依旧只能趋于下风。商户在情法的抉择中也选择了站在执法者的角度,于是朋友相聚离去。患者也迎接死亡、直到患难之交离去后,他毅然选择了顶着法律的权威完成他的自我救赎。但终究还是被审判,这一段也是让人无奈寒心。但不得不说,无论是触法而救济,还是嘶声力竭的哀求,还是执法者的无奈,都不足以动摇它的绝对地位。
当然,从一定程度上说法是保障情的基本前提,但故事中一句对白使我们陷入深思,四万块一瓶药,我病了三年,吃了三年的药,为了买药,房子没了,家人也被拖垮了,谁家还没有个病人,你能保证你一辈子不生病吗?我不想死,我想活着。而小商户拥有“印度药”的途径,他就是他们活下去的希望! 这也侧面的说明了法的不完善,法之内的容许力度还不够,一些人仍旧无法逃脱因贫穷而死亡的悲剧。
《我不是药神》“法大于情”背后的深思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应用于实践的哲学论很好的说明了这一切,当事物发生后,才会制定方案,最后解决。当众多患者因药物昂贵而延误治疗时期失去生命的时候,当滴滴打车恶劣案件发生后,当酒驾危及社会安全后,立法机关,执法人员才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那么,得到新认识的代价也未免太昂贵。所以我认为,措施应先于事物产生之前,必须具有预测性,才能减免这类无辜生命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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