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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大湾区、深圳示范区各类措施致力“双区驱动”

安永:大湾区、深圳示范区各类措施致力“双区驱动”

作者: sttttttt | 来源:发表于2020-05-22 16:24 被阅读0次

    中国政府陆续发布外汇、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双区”建设,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双区驱动效应”。

    为了充分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在中国特别是中国南部的经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中国政府先后部署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2019年2月,中国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同年8月发布指导意见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2020年由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稳经济、保发展成为各国政府第一要务。在此特殊时期,中国政府于今年陆续发布外汇、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双区”建设,以期更快速度激发市场活力、更大力度释放“双区驱动效应”。

    一)“双区”宏观经济概况

    2019年2月18日,中国政府正式公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大湾区的发展建设在中国的经济改革日程中更上台阶。

    大湾区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市,总面积约5.6万平方公里,2019年大湾区的GDP之和约为116,374.74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GDP总量的11.74%。其中,广东9个城市中,GDP总量排名前三的分别为深圳(26,927.09亿元人民币)、广州(23,628.60亿元人民币)和佛山(10,751.02亿元人民币)

    图一、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区2019年GDP及其增速

    位于大湾区内的深圳,作为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之一,一直发挥着中国各项政策(尤其是经济政策)对外开放窗口的重要作用。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的情况下,为进一步发挥深圳的探索先行示范作用以便更好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形成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中国政府于2019年8月发布19条指导意见1,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2019年,深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927.09亿元人民币,约占大湾区11个城市GDP总值的23.14%。近年来,深圳的三次产业结构,逐渐向第二、三产业并重转型,2019年深圳三次产业结构从2010年的0.1∶47.5∶52.4调整为0.1:39:60.9(见图二)。

    深圳四大支柱产业分别为金融业、物流业、文化及相关产业(规模以上2)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其中,高新技术产业2019年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最高,达34.28%,金融业、物流业、文化及相关产业占比分别为13.62%、10.17%、6.87%(见图三)。

    图二、深圳市2010年、2019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资料来源: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图三、2019年深圳市支柱产业增加值及其占本地区2019年GDP的比重

    二)各项措施合力“双区”建设

    1. 资本项目外汇便利

    中国近年来一直在逐步放松其外汇管制,为投融资活动提供便利。配合“双区”建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便利化的外汇管理措施(见下表)3

    注:上表中的“大湾区内”指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城市(即,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市)

    2. 金融开放创新

    近日,四部门5联合发文,出台30条意见6加大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主要集中在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及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方面。

    涉及到的措施相当有力度,为便利投资和贸易,30条意见不仅提出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跨境贷款业务、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同时大幅度开放涵盖银行、证券及保险的多个市场和业务范围。

    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下表列示出相关的部分主要措施:

    注:上表中的“大湾区内”指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城市(即,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市)

    扩大金融业开放

    上述金融业涵盖银行、证券及保险,具体开放措施见下表:

    注:上表中的“大湾区内”指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城市(即,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市)

    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

    为了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出了以下举措(包括但不限于):

    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

    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

    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

    支持港澳发展特色金融产业

    上述措施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便利性,如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允许大湾区内地非投资性企业的资本项目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用于符合生产经营目标的境内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可以按照实际投资规模将资金直接划入被投资企业。

    同时,支持港澳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并提出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支持香港开发更多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及其他风险管理工具,以及支持香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在支持港澳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方面,发挥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为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投融资和咨询等服务。

    提升金融服务创新水平

    《意见》指出支持创投基金的跨境资本流动,便利科技创新行业收入的跨境汇兑。同时建立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的大数据基础设施,重点聚焦金融、医疗、交通、社区、校园等城市服务领域。

    在发展金融科技方面,《意见》要求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使用。支持内地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港澳扩展业务。

    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在防范风险方面,提出了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

    3.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双区”建设

    近日深圳发布45条举措10,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双区”建设,以激发市场活力,并释放“双区驱动效应”。内容涉及以下方面:

    九大领域

    根据近日出台的《意见》,政府将在以下九大领域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全面参与“双区”建设:

    欢迎社会各界对政策提出诉求和建议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不断对落后的固有规则体系进行改革和创新,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意见》提出,将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深港澳规则创新,这些社会力量包括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智库等,重点可以就营商环境优化、科技创新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合作等多方面提出诉求和政策建议。这是政府向社会各界释放的积极信号,业界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针对相关区域发展建言献策。

    根据《意见》内容,包括银行业、会计师行业、律师行业等在内的高端服务行业,未来有望在深港澳三地实现商业规则衔接,实行三地共同认可的创新行业规则。

    对于开放合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大湾区合作与发展组织,推动政府、社会组织和大湾区居民共同参与解决。

    支持参与产业建设以及专业服务合作

    《意见》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投身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建设,同时将深化与国际及港澳专业服务的合作。

    科技创新

    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意见》重点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发展。参与“双区”科创发展的市场主体,将有望获得实质性的支持。例如,《意见》指出,在深圳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创新中心的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等将能获得跨境合作、空间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对于在深圳设立创新载体或区域总部的,将给予用地用房、人才引进、资金等支持;开展技术核心技术攻关的,也将获得交易、融资方面的资助;而对于国际一流科研主体参与重大科创平台建设的,将给予重点倾斜支持。根据《意见》,具体的支持政策,后续将进一步细化落实。

    金融创新

    “双区”经济要多元化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撑作用。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香港,其国际金融地位持续巩固,赋予了大湾区特殊的金融发展优势。《意见》明确提出,将善用“两制”之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深港澳三地金融创新,促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比如:支持设立深港澳联合开发建设基金,为相关项目提供股权、贷款等融资渠道;鼓励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引导重点投资生物医药、人工智能、5G、芯片等高科技领域;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参与深港澳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各类企业和资本与深圳国有企业开展广泛合作,以及支持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创新应用等。

    基础建设

    城市基础建设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是推动区域融通发展的关键条件。基建方面,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大型企业将有望参与轨道交通、跨江通道、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信息、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公用事业建设。此外,《意见》还提及,支持物流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港航运合作;鼓励加强航空领域合作;鼓励通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等。

    战略性新兴产业

    从传统制造业到新兴科技行业,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丰富的产业体系,这也为大湾区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融合奠定了基础。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意见》提出将鼓励制造业企业应用新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高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进行技术攻关,支持国际一流科研机构、高校、金融机构和企业发展海洋经济,同时也特别提到将支持发展大数据产业,鼓励各类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重要产业平台和项目建设。

    对于具有重大创新、良好经济和社会效应的技术创新项目,政府将给予奖励。

    专业服务合作

    《意见》支持社会力量深化与国际及港澳专业服务合作,深港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专业机构可以合办展会,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展会,将能获得办展资助。此外,深圳企业需要检验检测服务的,可以委托香港有资质的认证机构予以办理,相关设备的出入境可以享受便利通关服务。前述香港认证机构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的,在获得国内检验检测认证资质后,可以获得一定的资助。除此之外,《意见》还鼓励国际与港澳医疗和养老机构到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并将推动创新相关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

    另一方面,内地城市和港澳地区在商业资质标准方面存在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市场主体开展跨区经营合作的障碍。对此,《意见》提出将推动深港澳三地加强商业资质互认,同时支持香港的行业管理机构来深设立分支机构并推行香港的行业管理资质认证,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建立和运营资助。

    结语

    2020年上半年,中国经历了困难的一段时期,目前各项稳经济的举措正在逐步出台并付诸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及深圳先行示范区作为中国的战略级规划,其发展更是具有重大意义,市场也应乐见各项制度的创新举措。投资者在研究中国对上述“双区”实行先行先试的政策基础上,统筹规划相关的投资策略及选址,将对其投资项目的未来发展起到重大的作用。前述政策某些只是指导性意见,尚未出台详细的指引,预计各项政策安排以及具体的落实措施将陆续发布,我们将持续关注,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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