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爱牛奶,打出娘胎就有的习惯。话虽这样说,我娘的肠胃却对牛奶超级敏感,轻易不能碰,哪怕喝少一点,跑肚也是常有的事。而我,青出于蓝。
年少时对牛奶不知所谓,因为喜欢,便觉得稀松平常。家里订了奶,就是记忆中一直难忘的厚厚的玻璃瓶的那种,撕开厚实的硬纸奶盖,一股奶味钻入鼻息。
年少的我喜欢喝加热的牛奶。把牛奶倒入一口小奶锅,开小火,放到灶上煮,看着面上慢慢结起一层奶皮,在它即将沸腾前,戛然而止于一个漂亮的关火动作。
来不及倒入碗里,待奶锅稍许微凉,两只手捧着,“咕嘟咕嘟”地喝下去,浓香的奶味四溢,舌尖被沐入深深的幸福之中。面上的那层奶皮,总会与嘴唇相遇,粘连在一起。不想理它,它却不离不弃,这也成了喝牛奶时的一个小游戏。
小时候的痴爱,与牛奶的内涵并无关系,什么补钙啊营养啊,都与我无关。爱它,只为通体的奶白色,一种纯粹的让人安心的色调。说是牛奶能安神,然而在我看到它时,一切也都安耽了。
渐渐成长,耳边陆续听到周边人议起牛奶的各种说辞,居然还有嫌弃牛奶一股奶腥味的,只能对他们抱以同情。不能说牛奶是世间美味,却是不能错过的味道。对我而言,喝一杯好牛奶的人生,就是美好的人生。
我家牛奶陆陆续续也换了很多品牌,但是卫岗牛奶绝对是我的真爱,口感香醇,一口品尝,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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