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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白痴梦

天才白痴梦

作者: 读思之所 | 来源:发表于2020-07-13 23:07 被阅读0次

    文/ 林壑

    我一向自诩为天才,虽然这其中充满了一种自负的意味,但我确实认为这是有名有实的——自出生起,我便做着一场巨大的天才白痴梦。

    我出生于二十一世纪初的一天,人们正为新世纪的到来欢呼雀跃。

    那天是10月9日,我后来常常借此证明自己刚好与最完美的人格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因为我准确的出生时刻距离10月10日仅仅相差不到两个小时。

    虽然人们普遍认为出生日期在严格意义上并不与人的生活轨迹存在太大关联,但我时常觉得这于我是一个辛辣的讽刺——上帝虽慷慨地赐予我丰盈的灵魂和沉重的笔,却早已在我的出生日期上暗埋玄机。这成为我从今往后一切幸福与恐惧的滥觞。

    我三岁时便开始读《成都商报》和王尔德的童话。那是在闹非典之后的那年,长我两岁的姊姊才刚刚开始学习认字。

    我的阅读习惯由“睡前故事”式的碎片阅读延伸为每日除去饮食、沐浴与睡眠外的唯一事务。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我读完了祖母绿封皮、繁体字版本的《夜莺与玫瑰》,并在每日晚膳后挑选《成都商报》上有关我国疫苗技术水平发展的段落读给一家人听。所以每到过年的时候,母亲要求我必须即兴创作并当众朗诵一段文采飞扬的贺词,并且用数码相机记录下这颇具纪念性意义的一刻——多年后我从这张模糊的影像中依稀追忆起那个穿着红色毛衣的我是如何用稚嫩的声音字句清晰地祝福大人们新年快乐,以及母亲是如何在按下快门的瞬间露出我前所未见的灿烂笑容的——这不仅仅是纪念新一年的来临,更是在记录我这个天才少女的发展史。

    我七岁时写下了我的第一本小说。奥运会就是在那一年进行的。红蝴蝶翅膀颜色的跑道似乎给了我某种精神启示,而运动员的汗水过于火热,让我不禁想要创造一段故事。所以我便提笔了。

    每次有不会的字,我就去问我家的清洁女工,她就在空中给我比划字的写法。后来我认为这种方式太繁复繁琐,而且为了专心写作,我最好整日都老老实实待在书房里,于是我学会了自己在汉语词典上检索。

    这部小说写好之后我便欢天喜地地把它拿去给母亲看。故事讲的是一名曾经取得过奥运会马拉松项目冠军的运动员,后来却屡次失意诸事不顺,最终失去生活的希望,从四川乘火车到北京金水河投河自尽了。

    母亲告诉我,如果这个人是真的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大可不必专门坐长途火车赶往北京,成都不就有府南河了吗。

    可我却痴迷于“金水河中的死亡”这一情节,认为母亲对于文学作品的超越性显然是缺乏一定感知的,所以并没有必要听取她的建议。而我也十分偏爱我对他在火车上极目所见的一切的描写,倘若没有这段存在于虚妄边缘的美好旅程,让他触目伤怀,那么这位可怜的运动员的死亡,该有多乏味。因此我固执地保留了我的故事情节。而这部小说至今仍然陈放于我的抽屉里,作为我文学生活开端的标志。

    我的固执成为了我童年时期鲜明的个性标识。我疯狂,仿佛我大脑皮层的十二颗神经元被一种类似于伏特加的酒精麻醉,这使我迷迷糊糊却神志清醒。

    书构成了我童年的全部。我没有精力对我的图书进行分类整理,索性将它们全部堆在书架上:《基督山伯爵》压在薄薄的《朝花夕拾》上,中间还横着一本《变形记》,而旁边是一本封面几乎脱落的《百年孤独》。我的近视眼镜已经比钢化玻璃窗更厚。

    在玉树发生强烈地震的那一年,我家里也发生了一起灾害——我的书柜的第二层垮塌了。木板坍塌下来,散发着陈旧气息的木屑落在第一层的柜子上书页上。我尝试修复,当然是完全的徒劳,并且还不小心使一截尖细的木头末梢刺破了手腕,猩红色的鲜血染红了我米白色的表带,我惊诧地望着它们如何流淌如何凝固,如何溅落在木地板上,最后消失在板栗色的木纹里。

    我张大了嘴,我的惊讶与无措远远地超乎了我的恐惧。直到我被送入医院,在镊子、针线的反复操作与一剂破伤风针的注射之后,这种不可形容的惊讶依然没有彻底消除,并从此成为一只幽灵长久地在我的天灵盖上空盘旋——现在想来这种情感多半是出于对真实生活中经验的无知,是我愚笨的、异乎常人的生活方式的最初征兆。

    然而我的疯狂只是我在生活上笨拙的开端而已。事情在乌克兰危机那年开始越来越糟糕了。

    在中学的教室里,我被种种形式主义的条条框框捆住了手脚,几乎动弹不得。戴鸭舌帽的班主任长着一副阎王嘴脸,当他怒目圆睁时他的每一句话都将我送下地狱。

    那时我正在数学课本的掩饰下研读柏拉图的《理想国》,我的拙劣行径当即被拆穿,鸭舌帽对我说,就算你是苏格拉底或者埃及王子,也必须服从我的命令。

    听罢他的话,我突然感觉到那日我被木头刺破皮肤的惊讶与无措被复制了过来,然而这次我在其中添加了新的情感,这种情感被马尔克斯称为孤独,我就像一只永不靠岸的帆船,仿佛漂泊就是我的归宿。

    我并不属于任何一种生活,闯入任何一种封闭的秩序都让我痛心不已。

    这种感觉就好像翻开一本厚厚的、记录全人类的姓名与生平的家谱,耗费了一切精力反反复复翻来覆去找了几万遍,却迟迟找不到自己的名字,心里既恐惧又罪恶,好像这是我犯下的大错似的——可我甚至连讨好别人都不愿意了。

    我被迫遭到孤独放逐,到了一个在人类史上从未出现的小岛上,那里有高大的棕榈树,海水如同银河系的眼泪,还有太古般的沉默。

    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地生活着。我在人群中不再是个少年,而是个游魂。我是愚笨的,我不懂与人交流,走入人群让我惊颤无措,我的声带在发声时是颤抖的,像是竖琴的琴弦。关于生活的一切我都不擅长,人们走路的姿势也让我觉得不真实。人们总说我是个天才,可我却觉得,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我逐渐意识到我已步入圣神的虚无。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是我不能领略的。

    我能够熟练地背诵卡拉马佐夫三兄弟的名字,能够一字不差地说出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开头那段经典的时空交错地叙述,能够明白萧红如何在她的黄金时代追寻“黄花想开一朵花就开一朵花”的自由,能够为王小波与李银河之间的爱情深深感动。

    我懂得水孩子尼克的蜕变,懂得海子的诗歌、王位和太阳,懂得李商隐“蓝田日暖玉生烟”的隐晦,懂得T·S·艾略特的四月的荒原,懂得凯鲁亚克的年轻与热泪盈眶。

    我渴望如同梭罗般隐居于马萨诸塞州,渴望像林和靖那样梅妻鹤子,我想去西西伯利亚、乞力马扎罗和更远的地方,那里的雪花大片大片地落在地上,却没有任何声音。——可我却在建造古巴比伦的空中楼阁,在构造空无一人的乌托邦。

    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活的欢悦。

    张爱玲也这样写道:“——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然而我忽然想起在我这本并不厚重的记忆簿的伊始,有这样一段朦胧的影像,那是新世纪之初,大约是中国终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那一天,我才刚刚开始咿呀学语,却在锦城湖公园看见了簌簌飞起的天鹅。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美,以至于我兴奋地想指出这种美,却只能发出几个不成型的音节。

    “天——鹅——”妈妈察觉到了我的兴奋,读出了这个尚且令我费解的词汇,我激动地在空中挥舞我的手。

    “天——鹅——”天鹅扑腾着翅膀,飞向了远方我所看不见的波光粼粼的湖面。

    我不再能知道这是真是梦,但那朦胧的美感与喜悦却长久地萦绕着我,它们甚至超越了语言,是最纯粹的诗歌。它们与我的出生日期一起,成为了高悬在我天空的太阳,这大概就是上帝给予我的诅咒与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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