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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父母一定要正这“三观”

为人父母一定要正这“三观”

作者: 学习项 | 来源:发表于2017-02-07 21:37 被阅读11次

    近几天,朋友圈有两轮吓人的刷屏。第一次是全城寻找一名6岁失踪儿童,3天后,第二次刷屏显示,这名儿童是其母亲情绪失控杀害的(初步侦查结果)。这不仅是一条震惊本城人民的新闻。几个小时后,各大平台都已经通过系统算法将这条新闻放在了推荐位置。

    因为太有违人的本性,所以太吸引眼球。

    就在第二次刷屏的当天,2月18日,我打两次出租车,出租车司机都通过车载电台作着“社评”;我带娃去挖沙乐园,旁边的年轻妈妈们也在谈论这个新闻;光顾水果店,大妈在跟熟客聊同样的新闻……

    可以预想,和此前所有类似的“旧闻”一样,庭审宣判后,我们的耳边绝不会听到有人再谈论这条新闻。

    可是,当我们不再谈论时,我们是否知道,如果想让同样的悲剧(比如此前,年轻妈妈抱着两个孩子跳楼自杀的“旧闻”)不再出现,我们真的应该将一些基本常识好好普及,其程度用“洗脑”来形容也不为过。

    01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
    并不是说,十月怀胎,看病上学“焦头烂额”,买房结婚“倾其所有”,就必然获得了像对待一件私有物品般对待孩子的资格。成绩不好,打;态度不佳,打……如果体罚有用,我们还需要教育工作者吗?直接找打手得了。
    从TA出生那一刻起,TA属于你的家庭,但是本质上,首先是属于这个社会。
    养育TA的行为,往低了说,是你自愿、活该、满足了一己私愿;往高了说,国家感谢你,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作出了贡献。
    事实上,你越早将孩子作为一个独立自由个体看待,对TA施以足够的关注和爱,你越有可能不会面临“焦头烂额”、“倾其所有”。

    02
    打孩子,不是“家务事”。
    有多少人还相信“棍棒出孝子”?
    觉得多少有道理?那么,请回想一下,你小时候被父母打时,心情很愉快吗?你人生中的每一次自觉自发努力是“挨打”后的行为吗?
    夸张一点:只是一点琐事或者自己的不顺心,就经常性地将怒火迁移到孩子身上,和那种袭击幼儿园的变态没有本质区别。
    关起门来打孩子,是家务事,谁也管不着吗?有多少类似的悲剧新闻,在后续报道中提到——邻居都反映,经常听到那孩子挨打的声音。
    邻居、老师、医生……是有义务,或者说,足够“理直气壮”,举报发现到的儿童被虐待线索的。如果遇到请不要犹豫,当然你可以用匿名方式立即向属地派出所提供信息。

    03
    养育辛苦,但是孩子不欠你。
    回到“生育”这件事的原点,做父母的,其实是要理亏的,因为这是一张单方签字的合同。你看,你满怀欣喜地接受一个新生命,不管TA胖瘦美丑,健康就行(此前的各种检查也证明TA健康了),同意TA来到你的家庭。但是这个新生命同意吗?如果TA可以选择,没准还不愿意来呢。很多人自己是不是就幻想过,要是出生在马云家、王健林家、李嘉诚家就好了—— 有钱、有品、教子有方。
    用生育之痛和抚养之累“要挟”子女是不妥的,因为从原点就是一次不平等条约。
    当然,如果父母的养育是走心的话,不用追索,孩子自然会用走心的方式温暖父母的晚年。

    之前,我们说,一想到当父母不需要持证上岗,就毛骨悚然。
    现在,是不是可以说,一想到,很多人当了父母还没“洗脑”,纠正旧观念,很多小孩就该“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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